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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真诚待人,诚信办案,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全力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对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有深入的研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代理过许多案件,曾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担任辩护人,使被告人得到公正审判。并担任河北鹿泉市太行建材厂、新世纪车队常年法律顾问。诚实信用、优质高效、严谨自律是本人的职业理念。
执业格言:责任心是对律师的 低要求,也是对律师 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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