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da64.net成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江苏扬州韩玉军律师     
公司事务 婚姻家庭 房产地产 刑事辩护 侵权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
首页 >江苏 >扬州 >江都区律师 >韩玉军律师

韩玉军律师
江苏·扬州·江都区

点击这里与我QQ交谈 点击这里给我留言

已帮助 330 人解答了问题
律师名片

联系方法
·单位: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都区龙城路37-1号二楼(民政局旁)
·手机:13813166387
·电话:0514-86523505
·微信:
·QQ:1357585325
·信箱:hhhhhh03140314@126.com
最后更新时间:2021-5-25
法律常识
个人简介
  做律师应当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律师要有社会良心,律师是社会培养的,应当回报社会,为社会来分忧解难,尤其是要为弱势群体,以及为权利遭受践踏的人伸张正义……
  
  律师要有历史的使命感,为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韩玉军
  
  
  韩玉军 ,律师,男,1974年生,现就职于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扬州市江都区青年业务骨干律师,2010年被江苏省司厅评为2007 2008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8荣获扬州市..届调解员岗位技能竞赛三等奖,多次被江都区...表奖。
  
  韩玉军律师、 律师,2007年到2017年8月就职于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为缴活本地律师市场多元化,2017年9月应邀参与新设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管理,2019年应邀回至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参与管理。取得司法考试资格,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知识全面,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成功办理扬州市区及周边地区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每年都作出大量的 实用性、针对性、研究性文稿发表于网上,曾多次取得了省、市、区的同行、领导等人的各种好评。职业过程中与公、检、法取得了良好的协作..,专长代理刑事、合同、婚姻、人损案件。更多地关注本人可以搜索博客“江都韩律师”及 公众号“江都韩律师”。
法律快递
>>>更多
·劳动纠纷案件上诉状
·因不服(2012)扬江宜民初字第0268号判决书上诉...
·鉴定数量之辩
·无权代理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最新解答
>>>更多

公司法
>>>更多
·抵押状态的车担保公司可以出售吗
·不受公司债券指标限制的是哪些债券?
·公司破产欠供应商货款怎么偿还?
·入股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最高院关于“股权回购纠纷”的7个裁判观点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吗?
婚姻家庭
>>>更多
·诉讼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最新解释是什么?
·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国家针对建设工程方面有着明...
·发生婚姻终止的条件有几种
·国家规定工伤鉴定要多少时间限制?
友情链接
找律师网
扬州律师
江都区律师
搜韩玉军律师
 
 
 
 
债权债务
>>>更多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承担
·欠钱三个月不还怎么办?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更多
·有限合伙人债务怎么承担
·欠钱三个月不还怎么办?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
·商业合同欠钱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合同法
>>>更多
·合同到期补偿金怎么算?
·法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重还是诈骗罪重?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
知识产权
>>>更多
·在我国对于商标35被抢注怎么办
·稿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规定是什么?
·构成商标侵权怎么判刑处罚
·北京实用新型专利去哪交年费
·商标权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答辩要点是什么

房产纠纷
>>>更多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离婚后房子留给孩子应该怎么还贷款?
·有哪些情形存在的房屋不得出租不得出租的房屋...
·赠与房产的行为其实是很常见的,通常发生在父母...
·买房子银行能贷多少款
·房产证上的户主对于买房人来说十分重要
劳动工伤
>>>更多
·劳动法对临时工辞职做出了那些规定?
·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注意什么
·疫情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的?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最高法院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三是怎样的规定的?...
 向韩玉军律师咨询:
 
*事发地:<--明确市县区_地址,便于案件分析
*手机号: *<-<-请留手机,以便回复
 

向当地公安要求处理 2013-1-3 11:30:50
土地归集体所有 2013-1-3 11:30:20
协商解决,当然如合同到期限你可主动提出走人,但给一定的合理期 2013-1-3 11:29:55
可以有规定,问交警为何?如不对可诉其行政行为 2013-1-3 11:28:58
如果是定额工资,可以主张8000, 2013-1-3 11:27:49
责任在用工方,自身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3-1-3 11:26:12
我认可能可能构成刑事责任。 2013-1-3 11:24:11
需鉴定机杓出具 2013-1-1 21:22:22
楼上讲得对/可能不少呢!需当面咨询 2013-1-1 21:19:50
当然可报警 2013-1-1 21:15:21
这是目前的政策/ 2013-1-1 21:08:04
到法院催办,没有好办法,但如确时间太长,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2-9-26 17:21:11
在危房确认前应进行司法鉴定,否则不能认为是危房,合同有效。 2012-9-26 17:13:18
>>>更多法律咨询

韩玉军 律师
电话:13813166387 0514-86523505
Copyright ©2000-2021 www.da64.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日期:2011-5-8 最后更新:2021-5-25  登陆管理
声明:本页面信息来自于会员提交和公开网络,该会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内容负责。
如发现错误或违规信息,请点此更正错误/提交举报,或,提交反馈建议,本站收到后立即处理。




留言咨询
1357585325
13813166387
江苏·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