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da64.net成员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江苏扬州韩玉军律师     
公司事务 婚姻家庭 房产地产 刑事辩护 侵权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知识产权 行政诉讼
首页 >江苏 >扬州 >江都区律师 >韩玉军律师

韩玉军律师
江苏·扬州·江都区

点击这里与我QQ交谈 点击这里给我留言

已帮助 330 人解答了问题
律师名片

联系方法
·单位: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都区龙城路37-1号二楼(民政局旁)
·手机:13813166387
·电话:0514-86523505
·微信:
·QQ:1357585325
·信箱:hhhhhh03140314@126.com
最后更新时间:2021-5-25
法律常识
个人简介
  做律师应当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全心全意的为当事人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律师要有社会良心,律师是社会培养的,应当回报社会,为社会来分忧解难,尤其是要为弱势群体,以及为权利遭受践踏的人伸张正义……
  
  律师要有历史的使命感,为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韩玉军
  
  
  韩玉军 ,律师,男,1974年生,现就职于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扬州市江都区青年业务骨干律师,2010年被江苏省司厅评为2007 2008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18荣获扬州市..届调解员岗位技能竞赛三等奖,多次被江都区...表奖。
  
  韩玉军律师、 律师,2007年到2017年8月就职于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为缴活本地律师市场多元化,2017年9月应邀参与新设江苏华江律师事务所管理,2019年应邀回至江苏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参与管理。取得司法考试资格,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法律知识全面,具有良好的分析、判断、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成功办理扬州市区及周边地区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每年都作出大量的 实用性、针对性、研究性文稿发表于网上,曾多次取得了省、市、区的同行、领导等人的各种好评。职业过程中与公、检、法取得了良好的协作..,专长代理刑事、合同、婚姻、人损案件。更多地关注本人可以搜索博客“江都韩律师”及 公众号“江都韩律师”。
法律快递
>>>更多
·劳动纠纷案件上诉状
·因不服(2012)扬江宜民初字第0268号判决书上诉...
·鉴定数量之辩
·无权代理
·十年加利息的借条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最新解答
>>>更多

公司法
>>>更多
·大股东跑路小股东如何承担
·股权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规避风险?
·公司改制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改制有怎样的程序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婚姻家庭
>>>更多
·离婚关于孩子探视怎么协商
·起诉离婚要花多少钱?
·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年有什么内容?
·起诉离婚要几份诉讼状?
·已婚男人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罪?
友情链接
找律师网
扬州律师
江都区律师
搜韩玉军律师
 
 
 
 
债权债务
>>>更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债务起诉书范文怎么写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刑事辩护
>>>更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连带债务担保条款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贷的债务儿子跑了父母该还吗
·财务管理公司债券是什么?
·债务起诉书范文怎么写
·离婚后夫妻对外债务由谁承担

合同法
>>>更多
·签了离婚协议后是否可以反悔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包装、检验的要求
·临时工合同到期不给走怎么办
·订立合同时怎么避免风险
·合作合同生效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
>>>更多
·商标注册费用多少?
·单位侵犯著作权罪怎样处罚
·商标续展是变更地址吗?
·商标续展网上怎么申请?
·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
·专利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
>>>更多
·当事人怎样写房屋出租的合同
·上海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备案登记
·卖方延期交房怎样处理
·北京买房条件是什么
·购房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随着国家买房政策的变更,现如今房价越来越贵,...
劳动工伤
>>>更多
·工人在工作中很容易收到工伤
·节假日加班是否可以调休不支付三倍工资怎么规定...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或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肺炎,...
·一、劳动合同未到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没有工伤鉴定如何进行赔偿?
 向韩玉军律师咨询:
 
*事发地:<--明确市县区_地址,便于案件分析
*手机号: *<-<-请留手机,以便回复
 

向当地公安要求处理 2013-1-3 11:30:50
土地归集体所有 2013-1-3 11:30:20
协商解决,当然如合同到期限你可主动提出走人,但给一定的合理期 2013-1-3 11:29:55
可以有规定,问交警为何?如不对可诉其行政行为 2013-1-3 11:28:58
如果是定额工资,可以主张8000, 2013-1-3 11:27:49
责任在用工方,自身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3-1-3 11:26:12
我认可能可能构成刑事责任。 2013-1-3 11:24:11
需鉴定机杓出具 2013-1-1 21:22:22
楼上讲得对/可能不少呢!需当面咨询 2013-1-1 21:19:50
当然可报警 2013-1-1 21:15:21
这是目前的政策/ 2013-1-1 21:08:04
到法院催办,没有好办法,但如确时间太长,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2-9-26 17:21:11
在危房确认前应进行司法鉴定,否则不能认为是危房,合同有效。 2012-9-26 17:13:18
>>>更多法律咨询

韩玉军 律师
电话:13813166387 0514-86523505
Copyright ©2000-2021 www.da64.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注册日期:2011-5-8 最后更新:2021-5-25  登陆管理
声明:本页面信息来自于会员提交和公开网络,该会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内容负责。
如发现错误或违规信息,请点此更正错误/提交举报,或,提交反馈建议,本站收到后立即处理。




留言咨询
1357585325
13813166387
江苏·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