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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东陵区看守所取保候审条件、申请手续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036231135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沈阳市东陵区看守所怎么走? 沈阳市东陵区看守所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浑南东路联系...>>>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8602573957(李律师) 14751692778(赵律师) ![]()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相关知识: 聚众斗殴二审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一、聚众斗殴二审无罪辩护词如何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张某同意,指派我担任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 刑事案件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 很多读者朋友们在进行刑事案件的司法鉴定时,都会有一个疑问,刑事案件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呢?那么接下来的文章,我们会进行详尽的介绍,让您对司法鉴定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更多的了解,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首先,让我们来简单了解一下司法.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2、关于羁押期. 看具体情况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来说,取保候审. 对于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一、对于犯罪预备是犯罪吗?是属于犯罪的;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 丹东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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