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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 办公区:现有两个办公区域,秦淮区光华路41号办公区,立案庭在秦淮区俞家巷21号。 电话:025-83523117 邮政编码:210000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6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简介: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日正式挂牌成立。其前身为原秦淮区法院和原白下区法院[找律师网]。 法院现有光华路、俞家巷、红花法庭3个办公区,其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机关党委设在光华路41号办公区;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二庭、金融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设在俞家巷21号办公区;少年及家事审判庭、红花人民法庭设在红花法庭办公区。 秦淮法院现设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及家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金融审判庭、速裁审判庭、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研究室)、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红花人民法庭、机关党委等15个部门。 经最高院批准、省高院批复,自2021年4月26日起,我院正式管辖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发生在南京市秦淮区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200万元以下的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之外的第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相应辖区内的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自觉把审判工作纳入全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责,着力通过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紧密结合民事案件的特点,积极导入善良风俗习惯作为裁判参考,将法理与情理交融,注重恢复和修补亲情和人际关系,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物权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件 ,促进了家庭、邻里、社区和社会的和睦。坚持两维护一监督的行政审判原则,先后审结件行政诉讼案件 ,在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积极通过裁判和协调机制平衡利益、化解矛盾、消除对立,并通过大力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制,促使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找律师网]。此外,我院还积极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审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分配落到实处,实现矛盾纠纷的最终解决。[找律师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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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电话:13057670467(王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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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如何有效实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1、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管理建设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与企业组织机构管理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项目经理部能否正常运转,首先是项目经理的人选问题。选择什么人担任项目经理,视建设项目的具体需要,不同的项目需要不同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定的素质:领导才能、政. 申请作品著作权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 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地皮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地皮买卖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影响力进行受贿,构成犯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也就是说,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标准是什么?接下来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一、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 最高法诈骗罪入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最高法诈骗罪入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一、最高法诈骗罪入刑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欠条的时效起算点 在债务履行期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该欠条是对当事人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证明;在债务履行期已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出具了欠条。该欠条是对已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当事人之间并未因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履行期未届满的情形下,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并. 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肇事者需要实际承担一定的责任,而这责任是根据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但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那到底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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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被公交车司机撞倒,右手骨折了,司机个人不愿赔偿,报了公交单位,请问我们该如何与公交单位谈赔 你好,我妈被公交车司机撞倒,右手骨折了,司机个人不愿赔偿,报了公交公司,请问我们该如何与公交公司谈赔 . ·遭到多人殴打怎么办 遭到多人殴打怎么办.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是否能适用啊? 请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 ·商家未经买家同意对成立的订单进行擅自修改取消订单中的一件商品 商家未经买家同意对成立的订单进行擅自修改取消订单中的一件商品,商品款已退,商家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是否能要求赔偿. ·我们在装修过程中发现 一承重墙斜了3.5厘米 律师你好!我家的房子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多处开裂,在要求修补后,开发商倒也积极的,但是做到油漆在一块时,却发现一承重墙垂直度斜了3.5厘米,并有开裂,大门口也有斜了3厘米,我想问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开放商做.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我该怎么办?买车纠纷 今6月3日,我在南环路联胜汽贸公司买了一辆新车(比亚迪F0).在拿到汽车保修单时,我发现除发动机号和出厂日期(为2月份). ·个人欠工费,一一拖再拖拖 个人欠工费,一一拖再拖拖. ·你好,就是买了二手房,然后只交了首付,每月月000元。那样子情况下可以办理过户吗 . ·案件被延期是否可以申请转移法院受理 案件被延期是否可以申请转移法院受理. ·考完试拿不到驾照怎么办,我三月份在**驾校报名学的车 我三月份在**驾校报名学的车,5月份考科目三,科目三交钱,直接就过那种,但是现在11月份驾校不给驾照推脱说打证呢?我应该怎么办.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医保与生育保险的区别 您好!如果我剖腹产花费的医疗费,医保能给报销吗?还是只有生育保险才能报销?谢谢. ·你好,老板合伙人向我借了1200元,还了500元,还欠700 你好,老板合伙人向我借了1200元,还了500元,还欠700元,拖了好几月不还,现在我离职了,她就一直敷衍我。我能起诉她吗?我有聊天记录,和微信转账记录,还有以前同事也知道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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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晗璐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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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磊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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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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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小东 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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