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详细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滨河北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921344401。 |
![]() |
![]() ![]() |
![]() |
律师咨询电话:18667830319(黄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 |

![]() |
一、单位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吗?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谁做过醉驾笔录?是有当地负责酒驾案件的工作人员来进行醉酒驾驶笔录的。醉驾做完笔录就能出来吗?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处理,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根据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 大棚拆迁是否有相应的补偿一、大棚拆迁是否有相应的补偿(一)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以原价格为基数,另加土地级别和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二)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拆迁补偿计算公式补偿.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 劳动合同法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有何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出租人的留置权是否存在租房,应该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件事了,但在租房过程中,经常发生承租人拖欠租金,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是否享有留置承租人在承租屋内的物品的留置权呢?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探讨出租人的留置权是否存在。. 非法集资最近几年在我国频繁发生,诈骗者采取一系列手段来诱惑社会群众筹集资金,主要内容是对民众承诺有高利润回报,只要投资一定金钱,过一段时间就能得到几倍的金钱数额。然而就是在利益的驱使下,很多人陷入了骗局。那么,集资诈骗中的高利骗局有哪些?下面由来给您. 轻微伤不会判刑,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双方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没有达成协议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处拘留或者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 |
![]() |
律师咨询电话:18667830319(黄律师) 13065042504(范律师) ![]() |
![]() |
·劳动过程中_受到伤害该如何处理 我孩子与上月初,在榆次一家工程安装塑钢门窗,不小心从六楼楼梯的缝隙中掉到五楼,造成颅骨损伤,咨询一下:怎样处理?. ·你好,我老公是开货车司机,年前有老板叫他拉了两车垃圾共11吨 你好,我老公是开货车司机,年前有老板叫他拉了两车垃圾共11吨,现在被环保局起诉环境污染罪!老板也一起被起诉了.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 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 文登市文城镇河埠庄村我在 二十三元钱一盒蚊香片过期的怎么办 . ·和丈夫离婚中,需要查询坦洲房产 和丈夫离婚中,需要查询坦洲房产.. ·被抓了拘留13天怎么还不见得放人呢 被抓了拘留13天怎么还不见得放人呢.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您好!请咨询拘留5个月会留有案底吗 您好!请咨询拘留5个月会留有案底吗. ·辞职前住的院,辞职后才出的院,这个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辞职前住的院,辞职后才出的院,这个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我这种情况协商理赔大楷能赔多少? 在工作期间被电弧烧伤,现在还没痊愈,但估计脖子和右手很可能会留下疤痕,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从容貌上影响了脖子上和手上都有医院说脖子和手上不用做整容,也就是以后难看就是了我这种情况协商理赔大楷能赔多少?. ·有被告的身份证号,没有被告的住址,能不能立案? 个人告个人,有被告的身份证号,电话和银行卡号,但是没有被告的住址,能不能立案?. ·上公交车摔伤属于客运合同纠纷 上公交车摔伤属于客运合同纠纷.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我是否需要在提交新的住院证据 我是否需要在提交新的住院证据.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是存在欺骗的行为? 我买了一套房子开始的时间是开发商给我说银行贷款8.5折,贷款在办理过程中也没有给我说贷款折扣的事,但是贷款办下来后折扣竟然是9折,这样下来我每月的还款都高了很多。请问开发商是不是存在欺骗的行为,我现在怎么. |
![]() |


![]() 范志强 律师 |
![]() |
![]() |
![]() |
![]() 黄晓栋 律师 |
![]() |
![]() |
![]() |
![]() 朱效武 律师 |
![]() |
![]() |
![]() |
![]() 周宏祥 律师 |
![]() |
![]() |
![]() |
![]() 姜春 律师 |
![]() |
![]() |
![]() |


![]() 范志强 律师 |
![]() |
![]() |
![]() |
![]() 黄晓栋 律师 |
![]() |
![]() |
![]() |
![]() 朱效武 律师 |
![]() |
![]() |
![]() |
![]() 周宏祥 律师 |
![]() |
![]() |
![]() |
![]() 姜春 律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