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就自认为已经算是收房了,那到底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呢?其实有时候拿到钥匙后再去看房的话就会发现根本没达到商品房交付的条件,那若没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没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怎么办
  (一)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交房的法律后果开发商在不具备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交房,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7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qo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购房者来说,未达到商品房交付法定条件的,购房者可拒绝接收商品房,由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开发商承担,造成逾期交房的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但若该法定条件属行政管理性条件时,而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又与其相冲突,则应以合同约定判断是否具备交付条件。但若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商品房,此时购房者有何权利呢?笔者认为,此时购房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行政责任,亦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计算可以参照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定。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时,购房者还有权解除合同。(二)未达到商品房约定交付条件交房的法律后果未达到商品房约定交付条件交房,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商品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符合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时,还可依法或依约解除合同。有人认为只要商品房取得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即表明商品房系合格的,实际并非如此。由于竣工验收系开发商自行组织,而且一般采取抽查的方式实施,因此实践中常出现虽形式上通过了竣工验收,甚至取得了竣工备案证明书,但实际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而在交房时与购房者发生纠纷。出现此种情况时,可由具备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鉴定,鉴定不合格的,应认为不符合法定交付条件。不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其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多种方式,购房者有自由选择权。除非商品房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否则购房者不得以商品房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接受商品房,这一点在合同法第148条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并不排除购房者享有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的权利。若商品房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则购房者可依法解除合同和请求赔偿损失。购房者买房就要收房,这对开发商来说就是交房,但是如果商品房不达到交房条件的话购房者是有权拒绝收房的,只是很多购房者不知道商品房交房的条件有哪些,有时候难免就稀里糊涂的收到了有质量问题的房屋。所以为了避免收到问题房,最好先问问专业的律师看看交房条件是什么,如果发生交房纠纷也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
  
  
  ...

·一般起诉离婚多少钱,需要交的费用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根据现实情况分析,双方在在离婚时由于债权债务问题,或是由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故而需要诉讼离婚。虽然受理诉讼的国......


·驾驶摩托车本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饮酒甚至醉酒的话,
      驾驶摩托车本身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车主饮酒甚至醉酒的话,再驾驶摩托车就很容易出事。这种行为是十分危险的,应该杜绝。在刑法修订案将醉酒驾驶入刑后,各......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
      汽车撞死人保险怎么赔?出门行车,发生交通意外总是难以避免的。许多人在购买保险后,反而更加粗心大意,使得发生车祸的概率更高。这是一种很危险的思想,万万不......


·最新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


·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
      在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后,都会有房产更名等问题的纠纷,对于夫妻离婚房产更名过户的手续属于房产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是要缴纳一定的税费的,那么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一、离婚房产更名费用规定是多少?离婚后......


·集体土地征收如何申请信息公开呢?
      集体土地征收如何申请信息公开呢?一、集体土地信息公开的申请原则上,信息公开遵循“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关于征地批文等文件的公开,首先应当向制作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于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对于省级人......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
      民法总则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是什么,按照怎样的程序?民法总则是民事法律规范的一般性原则,该法规的颁布对一些民事法律规定都是有影响的。该法律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包括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对于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者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然后......


·我国聊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实行二胎政策后,不少人选择生育多胎为自己养老,但同时您也十分关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凡是不符合二胎生育政策条件的家庭一旦超生依旧要处罚相应的社会抚养费,那么我国聊城社会抚养费是多少呢?下文为你解答。一、统一征收标准,计征设最高三倍上限......


·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
      如今的社会离婚率不断增长,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经常会引起纠纷,这些财产纠纷中尤其是住房最为引人关注,那么住房在父母名下儿女离婚可以分割房产吗?对于房产的分割有什么要求,不同情况下该如何判定,有何法律依据。下面就让我们为你介绍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收,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农民失去土地也不要担心,政府会给一笔补偿款的。各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和当地物价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有关。那么宁夏征地......


·用工单位哪些岗位可以使用劳务派遣?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的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什么一、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是建筑市场必然趋势1、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服务......



·胡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行贿一案一审宣判
      肖国平律师辩护的胡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



·南京追债公司
    南京追债公司合法吗?律师提示:讨债公司并不合法,建议通过......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基本法律特征有:(1)合同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2)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


·工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单位已经发给伤残补偿金,伤残赔偿金本身具有精神抚慰金的性质,一般不重复支持。但是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考虑....


·民工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
      我们经常在新闻或者身边见到,大批的农民工,因为没有拿到自己的工资,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民工在讨薪的时候,一方面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对国家的基本法律意识又不太清楚,往往会比较吃亏,其实民工维权途径是很多的,您可以参考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打架,我方男30岁,我方男30岁,对方男50多岁,互相动手,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爷爷去世写的代书遗嘱,见证人写遗嘱的律师,我爷爷,我姑姑。
·上了3年学发了个假证,我于2008年到山东A学院学习会计专业
·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是否要结清工资
·私人借贷法院为什么还在受理此类案件?
·在工作期间死亡,该员工是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
·宅基地拆迁,我家的院子有200多平方
·律师您好!本人姓易,已怀孕16周,男方此时不想要了,让我把孩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热门城市

·盘锦律师
·
济源律师
·
辽宁律师
·
榆林律师
·
贵港律师
·
滁州律师
·
焦作律师
·
龙岩律师
·
安庆律师
·
万盛区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江门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清远律师
·
柳州律师
·
南昌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