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婚前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结婚之前并没有经济能力去购买房屋,因此他们在结婚之前都会选择按揭买房,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许多,那么新婚姻法婚前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在受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进行权属登记时,实行共有房产登记。夫妻共同房产采用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登记都可以。夫妻共有是共同共有最典型的形式,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薄、发证
  
  登记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一)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二)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记载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房屋权利不冲突;
  
  (五)不存在本办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情形。登记申请不符合前款所列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原因。房屋登记机构认为申请登记房屋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什么是夫妻共有房产?包括几种形式?
  
  我国《民法通则》及《物权法》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所谓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例如,两个人共同所有的一栋房屋。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夫妻对房产所有权有多种形式,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1、共同共有。夫妻双方不分份额地享有和行使房屋所有权,包括: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或双方购置、自建、交换的房产,以及继承所得的房产,而且双方没有明确规定的。⑵夫妻一方或双方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的房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都不能无视他方擅自处理。《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共同所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因此夫妻双方作为共有人都应到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按份共有。夫妻双方按确定份额对房产行使所有权。如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屋,甲出资20万,乙出资10万,甲、乙各按出资份额对该房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需要明确两点:一、各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按各自份额享有所有权,其份额在共有关系产生时共有人就应将之明确。二、按份共有不是指把共有房屋分为若干份,各共有人各自享有所有权,而是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整体按各自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各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份额,但共有人的权利并不只限于共有房屋的某一部分,而是及于共有房屋的全部。如甲乙二人共有四间房屋,双方各占二分之一,这并不是指甲乙二人分别占有两间房屋,而是指两个人都对这四间房屋享有权利,该权利的份额由共有人所占的份额,即各半进行分配。
  
  《婚姻法》第十九条赋予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婚后房产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约定归一方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合法有效的约定改变房产的所有权形式。
  
  二、夫妻买房注意事项
  
  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可通过如下方式处理该房屋:
  
  第1、由双方协商,将房屋确定归一人所有,并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第2、若双方均欲取得房屋,可通过双方竞价方式确定房屋总价款及所有权归属,再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对方约定比例的房屋价款。
  
  第三、若双方均无意取得房屋或无力单独购买,则任何一方均可在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将房屋作价——对于该价格,他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卖与第三方,取得的房屋价款由双方平分或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
  
  按揭买房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日后的还款问题,还款便会涉及到本金以及利息,因此利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考虑因素,其实在婚前按揭买房还需要考虑到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您还想要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律师。
  
  ...

·怎么确定购房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
      怎么确定购房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是什么
      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是什么一、一手商品房的退房条件是什么一手房商品房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开发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


·购买的房被查封了怎么办 买的房被查封了怎样解决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不注意查询房屋的产权问题,也不注意房屋是否有抵押等这些二手房买卖的常见问题,结果导致自己购买的房屋被依法查封。......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父母未拆迁的老房子赠与女方如离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醉驾几天办理拘留醉驾除取保候审的
      醉驾几天办理拘留醉驾除取保候审的,一般现场就可予以刑事拘留,并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一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
      域名能否注册为商标对于那些从互联网起家的公司特别重要,因为他们作了大量的投入,其域名在互联网上已经有了相当的知名度,所以希望通过现行的商标法律制度予以保护。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只要符合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完全可......


·半月损伤韧带2级拉伤工伤鉴定几级?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手脚碰伤,拉伤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个时候,职工经过有效治疗后就要申请工伤鉴定了。当然,职工受伤的情况很多,对应不同的身体部位,伤残程度,工伤鉴定等级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半月损伤韧带2级拉伤工伤鉴定几级?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合山市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岭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6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78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96元/亩到14784元/亩之间。北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


·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公司法中肯定是要对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进行规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候会听到关联交易这个概念,但是实际上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关联交易的意义,比如说公司法上关联交易的地位......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最关心的就是赔偿问题,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有一套程序,会在现场勘查结束后规定时限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应该怎么办?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
      在生活中,我们在发生了交通故事后,报警之后处理了相关手续,会就此交通事故与对方协议赔偿,在赔偿之前,首先要将车辆进行定损,以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定损时间有什么规定,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要立即保护......


·被执行人的配偶可否请求法院为其保留夫妻共同房产拍卖款50%份额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原告(执行异议申请人)请求排除被告对自己及配偶(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按照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加以审理,认定案涉执行财产是否足以排除执行。至于原告的配偶(被执行人)所负的债务系属于夫妻共同债......



·宝山离婚律师--袁博律师离婚案件总结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次......



·南京公司律师
    南京公司律师担任南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公司法律咨询及顾问......



·法官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

    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如何申请在当今时代,信息成为重要的资源,而作为信息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政府信息也日渐被您所广泛接受和......
    劳动法规定,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新婚姻法婚前按揭买房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合同期满没提出续签放假怎么
·南京溧水国税局干部撞死准大学生 称酒全吐了不算酒驾
·脚踝部骨折未取钢板,鉴定好吗
·我该怎么办呢?,09年镇政府泥草房改造我的房被强扒
·法律途径解决得花多少钱啊
·我得精神分裂9,上班十五,入编,我是事业单位,想知道
·行政机关给我的这份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派遣工辞职流程,多久能办理离职手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合川区律师
·
和田律师
·
辽源律师
·
梁平区律师
·
北碚区律师
·
阜阳律师
·
郴州律师
·
龙岩律师
·
延庆区律师
·
红河律师
·
三门峡律师
·
枣庄律师
·
黄山律师
·
塔城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抚顺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