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有什么标准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行政诉讼法没收保证金的标准是根据具体案件来决定的,法律机构可以根据案件的件数或者轻重来决定保证金的收取,那么对于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有什么标准该如何判断,同时对于没收保证金的,需要上报申请,及需要相关负责人批准,如果对于处罚不服,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上诉
  
  一、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第七条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其中,结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第八条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第九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第十条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第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第十二条
  
  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没收保证金决定书》。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第十三条
  
  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上注明。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二、缴纳的规定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三、关于没收的规定
  
  取保候审规定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侦查诉讼的顺利进行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并决定收取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执行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是执行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唯一的目的。它的性质也就是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阻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各项之规定,势必妨碍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浪费大量的司法资源。为此,刑诉法规定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处理。这是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非常必要的处理措施。对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此是有非常清楚的认识。他自己在从取保候审之日起,都清楚的知道自己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后果。如果还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说明其自愿选择了自己的财产损失(即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被没收)及其它法律后果。取保候审作为法律规范,违反了规定,则必须要有制裁,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制裁,我国刑诉法有着非常明确、详细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影响在取保候审期间对违反取保候审行为的制裁。前面所述,收取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则在侦查过程中无法尽快地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甚至无法查清其犯罪事实。对刑事诉讼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况且,有些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都是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间予以查清的。而此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甚至逃避侦查,对案件事实的查清就存在重大困难。势必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等司法资源。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我国刑诉法都有明确、详细的规定。对此,司法界对此认识也是一致的。我们对此应不该有所疑异。总而言之,从刑诉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规定来看,对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没收,只是以是否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为条件,并不以其他任何为条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是否没收,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无关。无任何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规定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须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
  
  综合上述列出相关的规定,对于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有什么标准,可以很清楚的说明,保证金是为了保证某个案件能够顺利正确的进行,对于此项规定,刑法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而且这个资金,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所以说这对于案件的顺利进行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

·多次盗窃但数额很小构成盗窃罪吗?
      盗窃罪是指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在认定盗窃罪的时候,必须了解清楚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盗窃金额是否达到盗窃罪的金额,以及与其他罪的区别。那么多次盗窃但数额很......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原告、被告都需要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律师,这一点不仅是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刑诉法当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而且如果被告方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法聘请代理......


·刑诉法财保的法条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带来人身伤害外,还会导致其财产发生损失。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受害人家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如果被告拒绝......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的保证能够给我们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都带来相应的保证。所以,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很高。并且国家为了保证我们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措施。其中,国家根据每年不同的实际工程建设情况,对工程质......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征地拆迁前期工作......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此,一切公民、特别是国家工......


·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
      很多人受电视剧的影响,认为只要涉及到离婚的,则就一定要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有的案件是可以请律师的,那是不是离婚就必须请律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有必要请律师吗?以下案件......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一、债权债务公示期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二、债权债务公示期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
      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公司的财产不等同于法人的财产,公司利益不等同于法人的利益。某些公司法人会利用职务便利或者权利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谋取利益,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这样的现象时有发生。那么,公司告自己公司法人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如何区分牵连犯与吸收犯?
      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虽未明确规定牵连犯与吸收犯,但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均普遍认可。从刑法理论上讲,牵连犯与吸收犯均属于“实质上的数罪、处断的一罪”。牵连犯是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吸......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



·无锡律师说法:在借条上签名担保要慎重!
      孙某某想要自己创业,却为筹集流动资金而伤脑筋,便找......



·六合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六合区离婚房产分割律师提供免费离婚法律咨询,解答离婚时......



·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主要构件是什么?
      我们知道毒品是危害个人和社会的毒瘤,任何沾染毒品的个人还是组织都会收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在世界各国对毒品都是严令禁止的,因为毒品会摧毁一个国家的生产力以及战斗力,最终会让一个国家走向灭亡,我国在刑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主要构件是......


·民事诉讼做伪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
      民事诉讼做伪证,帮助伪造证据罪如何处罚?一、民事诉讼中的伪证罪如何处罚通常人们所说的民事伪证罪主要就是指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罪名。不少法院已依据刑法307条成功地定罪了民事伪证嫌疑犯。支持民事伪证罪的其它法律条款还有:《民事诉讼法》102条诉讼......


·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1.根据本条第1款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刑事诉讼法没收保证金有什么标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合作协议怎么签,我和我的朋友想加盟一家房屋中介单位
·房屋拆迁,你好我是简阳的我家房屋拆迁了6年现在拆迁办让我们去拿房了关于超平方面积
·工伤医疗费,我93年工伤定残6级2000年与单位解除合同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男方有外遇,孩子的抚养权怎么界定
·2019610我们宝贝出生,老公在201911走佬,
·之后微信红包钱又被执行,法院可以执行
·女方不想离婚,怎么办?,结婚两年有一个男孩


推荐律师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热门城市

·襄阳律师
·
普陀区律师
·
怒江律师
·
百色律师
·
舟山律师
·
承德律师
·
曲靖律师
·
顺义区律师
·
扬州律师
·
昌都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盐城律师
·
眉山律师
·
黄冈律师
·
克拉玛依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