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 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现实生活中,一些债权人在讨债时怎么着都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并不是因为欠债人真的失踪了,而是欠债人为了躲债而故意制造失踪的假象。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讲,如果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呢?如果并非找不到欠债人,而是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
  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第二条途径: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二、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产偿还之后,对剩下的债务,继承人没有代替偿还的义务。当然,继承人如果自愿为死者偿还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部分债务,法律也是允许的。但是,应该把死者个人的债务与家庭债务区别开。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员的名义去借债,借来之后用于家庭生活,这个家庭成员死后,不应把这笔债务算在他个人身上,而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如果死者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也无人接受遗赠,这些遗产应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有关单位所有。那么,死者的债务也就由接受遗产的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有关单位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对于死者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而没有缴纳的,和清偿一般债务一样,以死者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以全部遗产折价缴纳税款后,仍欠税款,继承人若自愿代缴,尽管其没有这个义务,也不应禁止。在看完上文内容后,相信您对有关“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以及“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的问题能够有了一定的了解,也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债权人不能过于信任债务人,而不做好各种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一旦债务人以各种方式来逃债,将会不利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而制造失踪的假象则是债务人逃债的手段之一。实践中,如果您找不到欠债人在哪儿,就要及时提起诉讼来保护您的合法债权。在诉讼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困难,不妨向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决。
  
  
  ...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
      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区别是什么?一、撤销权之诉的概念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时什么?
      治安处罚故意伤害条款时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一、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向谁讨债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
      公司债券与股份的区别?投资的方式是有许多的,保守的可以选择银行存款,想多点利润的可以选择国债,追求高收益的可以选择买企业债券或者是股票。当然,所有人都......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合同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同时约定当事人违约时,应该承担的责任。那如果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


·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非常的多样,您对于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也越来越想要了解,那么对于建筑工程合同您都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碎玉工程承揽合同您还是比较陌生的,那么接下来大忌一起来了解一下工程承揽合同与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不同的?工程承揽合......


·买卖二手房的合同要怎么写
      买卖二手房的合同要怎么写1、要验明并写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法律资格。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待产权交易即将形成时,再同原房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房产经纪合同前,一定要验明中介公司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验明原......


·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
      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有时候会因为手头拮据向他人或者银行进行贷款,这个时候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债权债务,债权债务纠纷会发生也是因为这个,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您都想知道债务债权纠纷中的处理方式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
      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什么区别当商品的商标被认定为知名商标或者是著名商标时,往往消费者会更信赖,因为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比普通商标的认定更为严格及权威,知名商标与著名商标有相同之处,同时也有一些区别,那么这二者有何区别呢?下面我们带你一起去了解。......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企业转让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45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的条件有哪些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2、住宅房......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
      不视为专利权被侵犯的情形有哪些?(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



·大竹离婚律师领餐位发表的和解书
      原告:邓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70年4月2日,户籍地......



·宁海县看守所
    浙江省宁海县看守所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路线导航:......



    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一、逃税罪责任人业务员的处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的:纳税......
    一、劳动合同规定不能辞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找不到债务人去哪讨债 欠债人不幸去世怎么讨债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有人冒充身份进群,然后一个一个私聊叫我们用红包借钱,有各种理由,骗了十几个人,就
·我的银行卡上,银行卡信息显示是消费宝扣款,我不知是啥原因,我也并没有买啥东西。这
·qq交谈的聊天记录离婚可以当证据
·我之前弄了个网贷尊享贷pp显示审核通过没有放款成功算
·拘留列为刑事案件,意外爆炸死3人,有可能胜诉缓刑吗?
·当事人双方都是务川的发生债务纠纷在湖北
·张律师,您好,我是北京这边的红岭投资受害人。关注到10
·被老太讹上了怎么办???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热门城市

·临高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海外律师
·
平凉律师
·
保山律师
·
綦江区律师
·
三亚律师
·
台中律师
·
鹤岗律师
·
遵义律师
·
酒泉律师
·
邵阳律师
·
昌吉律师
·
阿里律师
·
吕梁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