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一人有限公司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中的一种,只不过通常只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因此在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的时候就要严格按照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步骤进行。此时就会涉及到起草公司章程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 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履行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 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
  
  第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第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第九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依法行使股东的职权;
  
  (二) 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三) 公司清算、终止后,享有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认缴出资额;
  
  (二)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抽回出资;
  
  (三)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资产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补交其差额;
  
  (四)确保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当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 股东的职权、职责及行使规定
  
  第十二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确定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法定代表人;
  
  (三)审议批准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定;
  
  (八)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聘请或者解聘承办公司验资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一)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十二)组织公司清算。
  
  第十三条 公司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的规定:
  
  (一)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二)股东行使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涉及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报公司登记机关存档,不涉及到公司注册事项变更的,将由股东签字的决定原件置备于公司。
  
  第六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任命。执行董事任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职责:(一)执行股东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非股东聘任的人员;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由公司股东任命。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人员;
  
  (七)处理公司股东、执行董事交办的日常工作;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股东确定,由公司执行董事(或:由公司经理)担任。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任命。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对股东的决定提出质询和建议;
  
  (六)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终止?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股东决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十五条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期间,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依法取得。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设立登记)股东签字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述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要是你最近也需要起草一人有限公司章程的话,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我们提供的内容。...

·请问真的公司法人是人吗
      请问真的公司法人是人吗不管是影视剧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经常性的听到过法人这个名词,不仅是企业法人还有公司法人。其实他们所代表的含义的是一个概念。很多人......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由于我国的飞速发展,国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市场的发展原则,特制定了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是什么?
      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特点是什么?在公司建立前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本条件。我们整理出来了公司法认缴资本制度的特点和政策解读,通常来讲,我们在认缴资本制度的时候......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
      担保公司抵押担保涉及哪些法律问题一、成立担保公司做抵押的条件1、满足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缴货币资本500万人民币;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1亿,并连......


·房屋有没有设抵押怎么判定
      买房子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件大喜事,但是要是买到被开发商抵押贷款的房子,相信大多数人都觉得挺闹心的。那么到底在买房子时如何判断房屋有没有设抵押?如果不够谨慎,一不小心购买到抵押房怎么办?下面本文就为您具体分析这两个问题,希望能帮助到您。......


·中国新婚姻法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婚姻观念和民法典。不同的时代也有着不同的婚姻规定。最早我们古代是女孩十五岁及笄就可以成亲生子了。而在我国现代,由于计划生育的影响,我们一直提倡晚生晚育优生优育。那么,中国民法典2017年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男女结婚年龄—......


·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是有财产纠纷或者是抚养权纠纷的话,就需要通过司法的方式来处理这些问题,但对此很多人都是没有经验的,很多人都不知道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不知道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在哪里开庭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撤销权1、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2、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的问题就接踵而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将向各位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


·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在工作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需要做工伤鉴定然后等到鉴定结果出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很多城市都依据各自的客观情况出台了办法。那么,辽宁省工伤认定办法里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一、公司债券的含义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其它类型商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其实生活当中不管我国公民购买的房子是不是普通的商品房,总归来说买房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房支出对于任何一个普通公民来说都是属于人生当中的一项重大支出。所以为了避免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再产生各种各样的住房纠纷......



·连云港市开办《大律师热线》栏目
      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结合电台栏目调整,近日,连......



·常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常州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邮政编码。常州市下辖5个......



·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分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公司的扩张,往往带来分公司的设立。而分公司由于其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都是收到总部的管辖,因而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其确实属于分支机构的一种,虽然在经济自己法律上没有独立性,但是根据我国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设......


·劳动合同订立的技巧
      所谓劳动合同,是契约的一种,既是当事人双方的一种合意,也是对劳动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如实、全面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不予受理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
      专利法的无效宣告,应由申请人提出书面请求,请求书中应写明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书应结合相应的证据具体说明宣告无效的理由,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书不符合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下列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债务人死后没有还清他的债务,是否由他的子女继续偿还san
·婚姻问题,同居5,同居5,6年,意外怀孕后本打算结婚,后因
·去年年底的时候借给朋友钱,有借条,本来是6月底到期归还的,结
·试用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你好,你们下午几点上班啊
·我应该怎么为自己辩护才最有益??
·还走不走法定继承的问题?
·借了12万给一个朋友,一直没有还。想起诉他


推荐律师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166418749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曲靖律师
·
抚顺律师
·
金昌律师
·
兰州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汕头律师
·
吉林律师
·
黄冈律师
·
怀柔区律师
·
西安律师
·
玉溪律师
·
合肥律师
·
巴音郭楞律师
·
阿拉尔律师
·
九江律师
·
眉山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