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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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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1997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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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自家宅基地拆旧危房翻建新房,被镇政府文件“必须得到四邻同意方可申报”的条件所限制,因与邻居原有过节很深,私下多次协商没能够与其达成和解,村委会借故四邻未能全部签字为由拒绝申报批准,申请人“宅基地使用权”被四邻和镇政府文件给限制并侵犯而无法正常行使。经过一年的上访、等待镇政府的漫长过程中,镇政府的不作为和邻居的强势,未能得到解决。权利申请人依法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了行政复议程序,但被以“不具备具体的行政行为”为由驳回了申请请求。权利申请人以为此案例并非个例,在全国各地都有这样的问题出现,好多无辜的百姓维权无门只好忍气任其侵权,政府的法规文件成了不法、无德四邻的报复工具,进一步加深激化了邻里原有的矛盾,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悲剧。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能制定文件但不能解决问题俨然成了一群“死人”,这群“死人”怎么能够好的为老百姓工作服务呢?本申请人站在他人和社会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希望能引起法律界正义人士的重视,帮我打赢这个官司,向全社会宣扬正能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你们伟大的贡献!
在此我本人向各界支持我的朋友人士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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