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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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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这样一个事情想请你帮我解答一下,具体事情是这样的,在20010年我在镇上一家商场上班,是做家具家电生意的,当时老板车部够就说我在他那里上班把我自己家的火三轮用来帮他送货,每月给两百块钱,当时我就把车开去了,但是就在20010农历12月十九我就骑车送家具车上还有一个同事,是一起去的,可在路上出现以外我的三轮车和一辆农用车想撞,也把我的同事撞伤,现在人医好了,是我们两方的车主出的钱,我和我同事的老板说和他没有关系,他不付任何责,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个责任做为用人单位有责任吗?还有我和我的同事他都没有签合同的!谢谢你律师!请你尽快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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