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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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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怀孕三个月建卡的时候查出大三阳,男方要求打掉小孩,之后去医院在医生建议下于今年9月产下小孩。结婚前,男方同意小孩姓跟户口都归女方,在女方剖腹产的第三天,男方父亲来医院闹,扬言户口不迁男方要对女方不客气。从怀孕到生小孩女方无工作,34周肝功能异常开始保胎到生小孩一共花了1万多,男方不肯付钱,基本都是由女方父母帮忙垫付,男方就花了2000,现在生完小孩2个半月,一直在娘家休养,期间男方没出任何费用,也拒不看小孩。女方无收入,无力承担是否可以上诉要求抚养费。如果女方上诉离婚和男方上诉离婚在赔偿费上有差距吗?还有女方家在领证后给男方家钱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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