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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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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x与杨xx无效合同纠纷案”,法院查清涉案房款是饶x、杨xx夫妻婚姻存续间的共同财产;遗漏点:不采纳原告饶x“杨正华私鉴并代替未成年女张阳<杨馨漫>在购房合同书上鉴名”的证据;买房是为了自己居住的;张阳是判归其生父张荣胜抚养的;被告母女偷卖房、我报110处置记录;被告母女名下<有车>各另有两处房产<饶朔在外租房子住>等重要事项没有调查;被告母女有特殊的社会关系。
一,一审正规开庭1次、临时<被告走关系后>又通知开庭,估意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二审庭长殷涛<被抓>抄袭一审文书,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故意断章取义前半文;省高院既承认饶朔始终诉求的是“无效合同”、却歪扯上“亦可合同撤销”,真是因果倒置、颠倒黑白!
强加给饶朔“有赠与的义务”,用“撤销、且己被消灭”框住原告,然后“法师条文我来找、法律的解释权在我这”等滥用职权判原告败诉,三法院不采纳原告饶x“母代女私签合同”的证据,是违背了人民法院审判宗旨的情形!
综上:办案终身制,错案必纠。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退伍军人的合法权益,恳请第四巡回法庭权威核查、挂牌督办,将被告母女女偷卖、且是杨馨漫独吞的64万涉案房款,退还给饶x一半<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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