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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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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于承办商违规出租场地给予租户,被xx勒令搬迁及清拆所引致的损失向承办商,追讨赔偿。
东莞市石龙镇竹庐餐饮店,于2023年3月1日,和广东一生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租约,周容沙洲公园内,的场所,其中包括室内,及外地区的花园空间。
广东一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口头通知要求竹庐餐饮店迁离所租用场地因为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政勒令清拆公园内的违规建筑物,并于2024年7月5日罚款广东一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七万元整。原因是他们未经xx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
其背后原因是承办商违规将沙洲公园内只有管理权的公园范围內的地方,违规出租给商户,经营餐厅及酒吧。 最近承办商仍然以口头通知商户,他们已经得到石龙镇xx的批准,容许商家继续经營三年半。 据商户了解,沙洲公园范围内一级水源保护区及公众绿色地段的规划,自2020年以来从未改变。 在2024年5月份石龙镇环保局曾经到現场巡查公园内商家经营的地段,要求承办商把所有商户撤出,但承办商一直未与理会,仍然继续向租户收取租金。
東莞市生态环境厅已向商户确认餐厅所在场地是在沙洲公园的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不容许餐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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