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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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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4年4月6号,在义乌江东下王街道2区3栋美团骑手招聘中介找工作,在应聘美团骑手过程中,现场问了工作人员,说∶你们包住是免费的吗?工作人员说包住是免费的,我就应聘了,在应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叫另外一个工作人员给我到了一杯水,叫我喝水,我说不喝不喝,工作人员很热情的又再三叫我喝水,我当时就没有防备就把水喝了,喝了过后,工作就叫我把手机给她,说给我下载一个软件(铁塔换电),然后就没有告知我,也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给我支付宝开通免密支付绑定租房合同了,而且租房合同还是给我签订的是一年的租房合同,后来被我发现了,我就叫工作人员给我关闭,她们就不同意了,我说当时我问你们都说免费包住,为什么给我搞租房合同,你们这不是欺诈我吗?而且租房合同上面的地址,不是给我说的地址,我多次要求解除合同,她们都不同意了,工作地址是北苑街道四季四区96栋,住宿地址是四季四区77栋,工作也没有给我安排好,导致我现在失业状态,支付宝免密支付绑定租房合同地址是∶宾王市场D区2号门3007室,她们就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虚构事实,以非法手段获取他人钱财,以招聘为由欺诈我们签租房合同,她们这不是严重违法行为吗?我请求人民法院严查严肃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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