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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辩律师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服务。
专业代理犯罪刑辩、刑事自诉、一审(再审)申诉、取保候审等。接受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委托或由人民法院指定,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 南京刑辩律师致力于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被害人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代理、申诉代理及刑事赔偿代理。南京刑辩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事务。 ■南京刑辩律师谈律师在侦查阶段与犯罪嫌疑人交流的自由权 如果说律师取得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主动权是一种形式状态,那么律师取得与犯罪嫌疑人交流的自由权则是实质状态。二者是形式和内容的..,形式要为内容服务。目前,律师尽管能够得到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机会,但完全达不到与犯罪嫌疑人自由交谈的程度。其原因: 一是法律上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南京刑辩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而实际上侦查机关几乎都派员在场.找律师网。在此情况下,律师和犯罪嫌疑人双方涉及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证据的调取等案情的探讨;对是否受到体罚虐待、逼供、诱供等侦查人员违法行为的申诉控告,都会由于侦查人员在场而使犯罪嫌疑人和律师之间的会见交谈势必有所保留,且无可奈何。 二是侦查机关的约束.找律师网。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但实践中,律师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容易,但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则受限制。有些案件,侦查机关需要审查律师的会见提纲,明确告之和犯罪嫌疑人禁谈案情.找律师网。这就使律师求之不易的会见权受到实质的限制和剥夺.da64.net。修订后的律师法对此明确,受委托的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情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被监听。这就从根本上摆脱了侦查人员在场监听的局面,也不允许其他形式的监听.找律师网。 南京刑辩律师可以在法律和职业纪律允许的范围内,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自由交谈,以期更全面地了解案情,取得对犯罪嫌疑人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对其利益的 维护。 ■南京刑辩律师谈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属于结果犯,以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南京刑辩律师提示,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必须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没有造成实际损失或者损失没有达到“巨大”的程度,都不会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 根据《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5条的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找律师网。 虽然《解释》和《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的“损失数额”都规定为50万元,但《规定》要求的是直接经济损失,而《解释》没有对此进行限定。由于《解释》颁布在后,又是专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所发布的司法解释,二者不一致的地方,应当以《解释》为准。南京刑辩律师解释,只要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就可以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这里的损失不局限于直接经济损失,还包括预期的必然会发生的损失.da64.net。 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与其他有形财产存在明确的价值相比,其价值不确定,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权利人因商业秘密被侵犯而遭受损失的计算标准也很难确定.da64.net。南京刑辩律师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对权利人损失的计算,通常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法律标准,根据该法第20条的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权利人的损失难以计算的,其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该标准从两个方面对损失加以确定,即以权利人的所失或侵权人的所得为标准。 ■南京刑辩律师谈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实施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要求不入账的资金必须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或者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后果才能构成犯罪.da64.net。 南京刑辩律师指出,至于“数额巨大”与“造成重大损失”具体的标准,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进一步的规定。在有权机关作出进一步的规定之前,造成“重大损失”的标准仍可参考最高人民.、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即“个人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南京刑辩律师谈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找律师网。 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综合考虑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形势,确保刑罚目的的实现.da64.net。南京刑辩律师认为,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同或相似的案件,对被告人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平衡。 ■南京刑辩律师谈质证的十六个方向 “质证”是指控辩双方就对方向法庭出示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答辩。质证的内容,主要是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法定性.找律师网。质证的方法是: 1、证据取得程序的质证 就对方取得证据的程序进行质疑和反驳,如法医鉴定结论只有一人签字,纪律检察机关“双规”时所做的笔录。 2、被告人供词、证人证词的质证 就被告人供词、证人证词之间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被告人供述是用铁锤伤的被害人,证人证实当时被告人拿的是铁锹。 3、言词证据与物证的质证 就言词证据与物证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被告人供述贪污公款贰万元,审计报告只证实他贪污公款壹万贰千元.找律师网。 4、物证的质证 就物证与物证之间的矛盾提出质证和反驳.da64.net。如被害人陈述他是被告人用来福枪打伤的,可现场只收集到小口径步枪子弹。 5、司法鉴定的质证 就司法鉴定的检查所见与结论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如伤检报告称被害人脾脏破裂,但被告人送医院治疗过程中,没有治疗记录,伤检报告却结论为重伤。 6、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质证 就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之间的矛盾提出质证和反驳。南京刑辩律师提示,如被告人供述他是用水果刀捅了被害人臀部致轻伤,而他在其同伙中散布,他用水果刀捅了被害人的大腿部,致大出血,对被告人在同伙中散布的话,同伙一一作了证明,因而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捅了被害人的大腿部。 7、被告人供述与检验结果的质证 就被告人供述与检验结果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被告人供述他是用“坤”(砒霜)毒死了丈夫,可尸体检验,死者胃内没有“坤”的化学元素。 8、证人不确切、模糊的证人证言质证 就证人不确切、模糊的陈述寻找矛盾之处进行质疑和反驳,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在斗殴进程中,多个在场人证明用梭标捅死人的,是一个穿圆领衫中等矮个稍胖的人所为,可现场类似特征的人有三、四个人。 9、证人的认识能力的质证 就证人的认识能力与其所表述的内容之间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某农村一名七十八岁的老妇人(文盲)作证时说:李某是因为“抄B股”输了钱,用“匿名电话”骗她的儿子外出,后被绑架。 10、证人所处的场所的质证 就证人当时所处的环境与其所陈述内容的矛盾提出质疑和反驳.找律师网。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一个证人证明他是11月20日,在晚上一个草垛旁离被告20米处见被告用刀杀了被告人三刀。 11、证据原因力的质证 就证据原因力提出质疑和反驳。如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是两被告击伤被害人的脾脏致死,可被害人送至医院四小时之久没有进行抢救,可能被害人死亡是多因一果.找律师网。 12、单证的归属的质证 就相对单证能否成为证据体系提出质证和反驳。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有一贿赂案,行贿方三人证明,送了被告人12万元,行贿方单位还做了帐,可受贿人没有承认,控辩双方对这一组证据都有理由开展质证和论辩。 13、因果..质证 就案件的因果..提出质疑和反驳.da64.net。如控方提出被告人某甲身强力壮,且练过拳击,被告人某乙弱小因而认定被害人的肋骨是被告某甲打断的,辩方可提出被告人某甲虽练过拳击,如控方不能证明被告某甲打过被害人肋骨部位,仅认为被告人练过拳击就认定被害人肋骨是被告某甲打断的,是没有事实根据的.da64.net。 14、证据性质的质证 就证据性质提出质疑和反驳.找律师网。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合伙性质客运公司)案件,办案机关将该公司章程、优质服务规则列为罪证材料,在法庭上辩方提出,这些材料是公司管理规范,按这些规范办事,不仅不会危害社会,反而有利社会文明。 15、罪与非罪的质证 就罪与非罪对证据材料提出质疑和反驳.da64.net。南京刑辩律师举例,如某一合同诈骗案,控方出示了公安机关收集的一份被告与被害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因为被告违约,且隐藏三个月不见,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构成合同诈骗罪.找律师网。辩方可就此论证诈骗与违约的区别,为被告人作无罪辩解。 16、证明价值的质证 就证据的证明价值提出质疑和反驳.da64.net。如被告人提出他是其父亲带他到.自首的,控方则指出被告人是警方通知其父亲带取保候审的被告到警方交待问题的,不是投案自首。 ■南京刑辩律师谈律师的论辩事由 可视各案不同,从以下几点展开辩论或提出意见。 ..,对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第二,侦察程序涉及被告人权益事项是否合法; 第三,提起公诉程序涉及被告人权益事项是否合法; 第四,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第五,合议庭组织涉及被告人权益事项是否合法; 第六,审判程序涉及被告人权益事项是否合法; 第七,对被告人进行改变定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护; 第八,开庭时需要保障被告人人格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诉讼权利的辩护。 ■南京刑辩律师谈控方针对辩护方质证的答辩策略 1、辩护方对公诉方当庭出示、宣读、播放的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提出的质证意见,公诉人应当进行答辩。 2、对辩护方提出的与证据证明力无关、与公诉主张无关的质证意见,公诉人可以说明理由不予答辩,并提请法庭不予采纳。 3、公诉人答辩一般应在辩护方提出质证意见后立即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在法庭辩论阶段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发表意见,但应向法庭说明。 4、辩护方质疑公诉方出庭证人、被害人的陈述时,公诉人应根据陈述情况,针对陈述中有争议的内容重点答辩.da64.net。 5、辩护人询问证人或被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应当及时提请审判长制止,必要时应当要求法庭对该项陈述或证言不予采纳: (一)以诱导或威胁方式发问的; (二)前提虚假,违背证据客观性原则的; (三)意图使被害人,证人以推测或判断意见作为陈述或证言的; (四)发问不明确,足以使被害人、证人产生误解的; (五)发问内容与本案事实无关的; (六)对被害人,证人带有侮辱性问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6、辩护方质疑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时,公诉人可以从此类证据客观、稳定、不易失真以及取证主体、程序、手段合法等方面有针对性地予以答辩。 7、辩护人断章取义,片面理解证据内容发表意见的,公诉人应立足证据认定的全面性、同一性原则,综合全案证据予以驳斥。 8、对于辩护方提出的质证意见,确实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的,公诉人可以建议延期审理。 辩护方建议末到庭证人、被害人到庭进行质证的,公诉人可以结合全案证据情况进行答辩,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建议法庭休庭.找律师网。 辩护方因对证据内容了解有误而质证的,公诉人可以对证据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对辩护方符合事实和法律的质证,公诉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或者不再就此答辩。 9、在质证过程中,如果辩护人的言词对公诉人带有指责性或者进行人身攻击的,公诉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驳斥: (一)指出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对公诉人进行指责违背律师的职业职责; (二)提请法庭对辩护人这种违背职业道德的言行予以制止; (三)当庭指出辩护人对公诉人指责的意图.da64.net。。... ·劳动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市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 ·养老保险待遇行政裁定上诉状 ·工程机械销售合同,拖欠货款偿还连带责任 ·南京律师推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方案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 计算机软件版权登记合同的签订流程,申请材料有哪些?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软件抄袭问题层出不穷,常会遇到一些未经著作人许可的商家传播和售卖作者的作品,而致使作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规范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和传播,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协同相关部门呼. 年轻人心气都比较高,在发生口角后互不想让,很容易发生打架斗殴。众人在情绪激动情况下,可能会拿砖头甚至刀参与到打架中,这样是比较危险的,会导致人员的伤亡,产生比较严重的后果。那么,遇到打架别人拿刀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遇到打架别人拿刀怎么办?如果有凶器,正面对敌的情况,一定牢记,千万不要用手挡。最好. 针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如果其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则有可能适用假释制度,从而早日回归正常生活,那么具体来说适用假释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法律对适用假释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司法程序,所以申请适用假释要谨慎,那么适用假释要注意哪些问题?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适用假释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 交通事故中无责方是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网上组织赌博即开设赌场罪,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 相关法律问答: ·丧葬费由谁来领取的问题,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因病过世,家中有妻、子 我单位有一位职工,因病过世,家中有妻、子、母,那他的丧葬费应该给谁?是不是谁办理丧事的,丧葬费就给谁。. ·你好借钱不还450可以投诉吗还有我本人不在借钱人的地方怎么投 你好借钱不还450可以投诉吗还有我本人不在借钱人的地方怎么投诉以及诉讼费多少. ·8月病世 ,77岁,正处级,死亡 扶 恤 金是他多少个月的工资? 8月病世,77岁,正处级,死亡扶恤金是他多少个月的工资?. ·有一名在贵监獄服刑人员名叫xxx,因其系一公司股东,因公司其 有一名在贵监獄服刑人员名叫xxx,因其系一公司股东,因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注销,按工商局规定,他必须手持身份证作出同意注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现场拍照,不能是视频会见拍照。请问如是律师接受委托会见,可以现场拍照. ·工伤的治疗问题,你好,你好,我在单位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大夫要 你好,我在单位扭伤,腰椎间盘突出,大夫要求我卧床休息,最近又给我打针治疗。让我进行保守治疗,单位说:自摔伤那天起,一个月内报工伤,给报销,一个月以后所有的费用自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关于承包土地,能请问一下:我们村承包的土地到期了 能请问一下:我们村承包的土地到期了,可以还给我们老百姓了,但是他们还要让我们续签合约还要4年,村干部什么办法都用上了,亲自上门说好话,说不通的还关系拉关系,一户一户的给我们做思想工作,但是有的我们还是不想. ·你好,江苏xx投资股份有限单位张xx利用网上带着一些想发财的 你好,江苏xx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张xx利用网上带着一些想发财的人炒股,投入中体项目,致使很多人投资失败,倾家荡产。. ·这种行为构成网络诽谤罪和诽谤罪吗 这种行为构成网络诽谤罪和诽谤罪吗. ·关于公司货款债务纠纷案 徐律师好!我是南通一企业,最近与靖江某企业发生债务拖欠纠纷。可否帮忙打这样的官司?. ·银行是如何规定过期无力偿还贷款问题的 银行是如何规定过期无力偿还贷款问题的. ·军人就业,我在部队服现役八年吧 我在部队服现役八年吧,02年入伍,10年退役,中士军衔,现在在成都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性质为私营企业,想请问一下律师,我在部队服役的八年,能算作工龄计算吗?因为我们公司的工龄工资一年是50元,如果把我那八年. ·请问:以前的厂领导借我钱不还,己有两年多了,我可否进行民事诉 请问:以前的厂领导借我钱不还,己有两年多了,我可否进行民事诉讼,. ·妻子起诉离婚,因为在外地,开庭那天回不来,这样会触犯法律吗? 您好!请问我不在场的情况下法院也会判决吗?我不知道妻子什么想法!电话一直停机,联系不上!岳父母那边都不接我的电话!妻子的朋友也劝我和她离婚。我想协议离婚,开庭那天我可以不去吗?谢谢!. ·无辜卷入赡养案 因种种原因,离婚后的两人还是在一起同吃同住,却被卷进赡养案,怎么办?. ·女朋友在巴南界石看守所,我可以去看她? 女朋友在巴南界石看守所,我可以去看她?. ·朋友在衢州买房,因无首付购房款,从我这里借去30多万 朋友在衢州买房,因无首付购房款,从我这里借去30多万元,承诺在购房后向银行贷款出来之后还给我的,可银行贷款未全部偿还我的借款,还尚欠10几万元,打电话也不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权.. ·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 您好,我们要以一方出资金,另一方出技术的方式进行合作,现在需要草拟一份合作协议,不知道协议里必须注明写什么,才是一份合乎法规的有效协议。关于利润分配出资一方占有总利润的百分之七十,另一方占有总利润的百分之. ·别人欠钱不还 别人欠钱不还. ·我亲人诈骗五十万,能判多少年啦,现在关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看守 我亲人诈骗五十万,能判多少年啦,现在关在河北省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在职享受财政事业待遇,退休后能享受事业待遇吗 企业身份多从事管理工作,在职享受财政事业待遇,退休后能享受事业待遇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新咨询!马上问律a类似咨询在职证明可以随便开吗?要怎么写在职证明?3个回需要. ·姚律师!你好!!明天去你百度上留的地址咨询能找到你吗 姚律师!你好!!明天去你百度上留的地址咨询 能找到你吗. ·我租的厂房没到合同期,房东把厂房买给了别人,叫我现在就搬走, 我租的厂房没到合同期,房东把厂房买给了别人,叫我现在就搬走,我是不是要和房东打官事. ·车祸母子伤残母亲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儿子十级下面还有一个 车祸母子伤残 母亲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儿子十级 下面还有一个一岁的女儿 泰安法律判给两个孩子抚养费吗. ·一个朋友跟我借了3万块钱,电话不接,现在连给我的借条都不是本人所写,能构成诈骗罪 一个朋友跟我借了三万元,当时口头协议是一个月归还,现在已经快一年了,电话不接,去他家里找他,他说自己没跟我借过钱,说借条也不是他自己亲手所写的,请问他这个行为能构成诈骗吗?. ·离婚案,夫妻离婚案,孩子扶养 离婚案,夫妻离婚案,孩子扶养. ·算是侵犯员工合法权利吗?3.每月完不成业绩罚00个月没有回头客罚00元?4.业务 . ·我在**驾校学车,可是等了一年没安排我补考,我可以告他们么? 我是2010年12月的时候在**驾校(**驾校)报名学的车,理论、倒桩的考试都听顺利的,学习场地的时候换了一个教练,他就教了我一次,我场地考试勉强是过了,可是学习上路的时候,我没过,教练说我叫我来练车的时. ·别人把钱存在我的账户上,我没有报警。当别人向我索要钱的时候我答应退款,但是错存人 别人把钱存在我的账户上,我没有报警。当别人向我索要钱的时候我答应退款,但是错存人要主动承担转账所需的手续费。对方可以从我没报警和收取转账所需的手续费告我不当得利或者是侵占罪吗. ·小孩伤残咨询!,我加开副食店!我小孩1岁2个月!对面餐厅装修后把两块大理石板放在 我加开副食店!我小孩1岁2个月!对面餐厅装修后把两块大理石板放在我家门口!没有跟我们打招呼!小孩子不小心摸过去把大理石板弄翻!把我家小孩左手中指上面一节砸残!食指砸断接上了!!请问他们的责任是怎么样的!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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