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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继承律师处理南京遗产继承、遗嘱继承纠纷、南京公司房产遗嘱继承、遗嘱见证、遗产信托等继承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专业解决遗产分配、遗嘱继承、婚姻继承纠纷,提供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南京继承律师专业办理继承相关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一)遗产继承事务面谈咨询 (二)遗嘱规划服务 1.盘点、统计遗嘱财产; 2.产权治理; 3.继承人调查 4.出具遗嘱规划建议书或报告.da64.net。 (三)遗嘱、遗赠文书的书写、制作服务 1.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2.指导当事人根据本人真实意愿,确认遗产范围及遗嘱分配方案,设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 在此过程,我们将对当事人遗嘱、遗赠文书的书写、制作过程进行律师见证.找律师网。 (四)遗嘱、遗赠管理服务 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遗赠文书代为进行保管、保存,包括对其个人财产、存款资料、债权债务文书、合同文书、公司股权资料、亲属..、人身..资料等进行保存、保管.da64.net。 (五)遗嘱执行业务 如立遗嘱人一旦去世,南京继承律师(热线:18801589148)将通知继承人,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六)继承文书起草、修改、审查 1、遗嘱 2、遗赠扶养协议书 (七)遗产继承纠纷律师调解 (八)继承事务调查取证 1、遗产调查 2、代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真假鉴定 (九)继承律师见证 1、遗嘱见证 2、遗赠扶养协议书见证 (十)继承律师代保管遗嘱 (十一)继承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十二)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诉讼代理 1、分家析产纠纷 2、法定继承纠纷(A)转继承纠纷 (B)代位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纠纷 4、继承权确认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十二)担任家庭法律顾问 ★ 南京继承律师的服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遗嘱类律师服务 1、个人书面遗嘱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2、两个以上个人所立.同遗嘱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3、个人附条件书面遗嘱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4、附条件书面遗嘱中所附条件的监督执行; 5、部分继承人书面放弃继承权文书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6、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为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同财产或家庭.同财产声明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找律师网。 二、遗赠类律师服务(推荐) 7、个人书面遗赠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8、个人附条件书面遗赠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9、附条件书面遗赠中所附条件的监督执行; 10、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或放弃遗赠的声明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11、遗赠定的受遗赠人所接受遗赠的财产为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或夫妻.同财产或家庭.同财产声明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三、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 12、个人书面遗赠扶养协议的草拟、代书、见证、变更、撤销; 13、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执行; 14、遗赠扶养协议中遗赠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执行。 四、遗产范围界定类法律服务 15、大额财产所有权权属归属情况的调查服务; 16、大额财产所有权权属变更情况的调查服务; 17、遗产中夫妻.同财产的析产服务; 18、遗产中家庭.同财产的析产服务。 五、继承人身份界定类法律服务 19、具有继承权的生子女主体身份的确定(亲子鉴定); 20、具有继承权的养子女主体身份的确定; 21、具有继承权的继子女主体身份的确定; 22、具有继承权的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主体身份的确定; 23、具有继承权的其他人主体身份的确定; 24、不具有继承权,但依法可分得适当财产的其他人主体身份的确定.找律师网。 ★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南京继承律师提醒大家,遗嘱不一定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若想使其所立之遗嘱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找律师网。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四)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若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遗嘱该部分内容无效。 ★ 什么样的遗嘱无效?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果不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 无效遗嘱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da64.net。现实生活中,伪造遗嘱虽不常见,但问题却十分复杂,鉴定真伪工作也难以开展.da64.net。如伪造录音遗嘱,在自书遗嘱中也有伪造的问题,对于笔迹的鉴定工作也是十分复杂的,只有在确实认定遗嘱为伪造的情况下才能认定其无效.da64.net。 (4)被篡改的遗嘱中,被篡改的部分无效。 (5)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的,部分无效。 (6)遗嘱人的遗嘱处分了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da64.net。... ·南京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从轻判决辩护词 ·律师以案说法 ·南京各看守所地址电话、会见时间一览表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状 劳动者在单位中暑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单位中暑算不算工伤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才能属于工伤的范畴,个人生活中暑则不算,必须到指定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一般高温中暑不容易认定工伤,因为职业中暑诊断不同于尘肺病、矽肺病等职业病,可以通过拍片等直观地了解病情。中暑是一种急症,大多中暑者. 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一、拒绝收现金去哪里举报对于拒绝收取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电话12363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非因法定理由不接受现金的,可以认定为拒收现金行为。使用现金进行支付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经认定有拒收现金行为的,人民银行将依据法规. 什么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 若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话,此时多数人就会认为单位在拖欠工资了。当然,从法律上叫拖欠工资并不是这样算的。同时,我国法律中也规定了一些情形是不属于拖欠工资的。那究竟什么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什么情形不属于拖欠工. 拘传的时间有多长,程序是什么? 拘传的时间有多长,程序是什么?刑事诉讼中,针对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这样的行为就是刑事拘传,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同时法律也做出了时间限制。那么您知道拘传的时间有多长吗?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拘传. 一、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 相关法律问答: ·我租了个三层的房子有950个平方,有两个楼梯,隔壁家也有95 我租了个三层的房子有950个平方,有两个楼梯,隔壁家也有950平方,只有一个楼梯,他的消防不过关,现在他们偷偷在我的楼梯口开了个门,我该怎么办,我有全封门吗,费用由谁出?. ·我卖生鱼,中途老板挞定,有一万多元未收,老板不愿给,请问怎样 我卖生鱼,中途老板挞定,有一万多元未收,老板不愿给,请问怎样可收回. ·是适用招投标法还是拍卖法? 是适用招投标法还是拍卖法?. ·我们接到通知说我们二娃蒋帆是诈骗行为我们就是想查一下到底怎么 我们接到通知说我们二娃蒋帆是诈骗行为我们就是想查一下到底怎么回事五月几号的事都二十多号了还没有消息,就是不知道,就是请你们帮忙查一下我们很担心海南,三亚市,二个看守所. ·我该怎么才能拿回钱?,我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我有一个朋友欠我钱。可是他迟迟不肯归还。。我该怎么才能拿回钱?. ·标亲戚之间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标亲戚之间能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前几天我坐飞机,飞机的全额是630元,结果只给我邮寄了516元的发票请问此种情况 您好,前几天我坐飞机,飞机的全额30元,结果只给我邮寄了516元的发票,我询问后他们说给我开114元的差额~普通增值税发票,邮寄过来。请问此种情况是偷税漏税的情况吗. ·我已经半年搬出来租房子,家里男人不上班,经常打我,法院会同意 我已经半年搬出来租房子,家里男人不上班,经常打我,法院会同意我离婚,我跟家里合不来经常闹矛盾. ·老婆提出要离婚了,请问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我买一套房,并取得房产证,名字是我的,。女方出了装修费6w装修新房。新房装修完成后,在2008年5月6日领取结婚证,5月7日,女方家长带领我们去买了1w5的家电,现在感情不合,老婆提出要离婚了,请问财. ·倪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待岗在家的人,老板也和我说好在家 老板说和我好拿生活费等二三个月,等新项目上马喊我回去上班,至今我工资没有结清生活费也没有拿到,在家已经休息了二个月多了,倪律师我该怎么办。. ·女方先提出离婚,后签协议后。离家几天,说要20万才离 女方先提出离婚,后签协议后。离家几天,说要20万才离. ·2出生生日是正月25的今天过完我能c1驾驶证吗 2出生日是正5今天过完我能c1驾驶证吗. ·2014离婚,男方出轨,协议约定对方名下一婚内房产归我,我不要唯一女儿18岁前生活费,离婚后三个月 2014离婚,男方出轨,协议约定对方名下一婚内房产归我,我不要唯一女儿18岁前生活费,离婚后三个月 . ·二姐对老婆亲侄女施暴,二姐夫将我老婆当街欧打 2005年某天上午,我老婆到街上购物,老婆亲侄女17岁在前屋,帮我家打工做活,我在后边屋干活。我二姐不知何事到我家,抓着侄女头发摁到地欧打,侄女脸被抓破5一6处出血。老婆去讲理,二姐夫拦在路中间,将我老婆. ·您好! 我常年在国外,90年代为父亲买了单元房,是父亲的名 您好! 我常年在国外,90年代为父亲买了单元房,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亲过世,没有遗嘱。请问这房是应属于我,还是兄弟姐妹平分?. ·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公司如果裁员了,应该如何赔偿? 公司的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要裁员,如果被裁员的话应该如何赔偿?. ·同居女人在男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取了男人名下银行卡的钱,密码是男人告诉女人的,女人算犯法吗? 同居女人在男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取了男人名下银行卡的钱,密码是男人告诉女人的,女人算犯法吗? . ·民工工资纠分 民工工资纠分. ·你好,我是你老同事,想请你帮忙 你好,我是你老同事,想请你帮忙.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 发生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出险,消防局应该负责哪些责任 . ·尊敬的监狱领导:不慎丢失释放证明,现因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工龄急 尊敬的监狱领导:不慎丢失释放证明,现因办理退休手续计算工龄急需补办释放证明,请问领导具体如何补办释放证明。深表感谢!. ·失踪一年后的老人,现已发现在未开采的矿井找到尸骨,应该怎么处 失踪一年后的老人,现已发现在未开采的矿井找到尸骨,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离婚男方三个孩子都不给,我每个月出多少扶养费 如果离婚男方三个孩子都不给,我每个月出多少扶养费. ·房屋债权。,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姥姥家本有房屋一处,因欠债就 律师您好,我姥姥家本有房屋一处,因欠债就抵給了A女士,之后A女士私自将房屋卖给他人,我等并未知情,现在官司再等二审,一审判给了他方,现在我等该如何. ·我离婚找一名律师 我离婚找一名律师. ·企业使用假证责任及其处罚? 私营企业具有进出口权,使用ISO9001:2008和CE认证的假证,一旦被公安机关调查,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处罚,是否是刑事责任?. ·收钱吧推销员来我店推销收钱吧的机器,虚假宣传只收006%的 收钱吧推销员来我店推销收钱吧的机器,虚假宣传只收0.06%的费用,欺骗我购买了收钱吧的机器。事后我发现还有其他费率,要求退还买机器的费用,对方不予理睬。这样是不是欺诈行为,我该怎么办。. ·要离婚,孩子刚好两岁,男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脾气大,抽烟*博 要离婚,孩子刚好两岁,男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脾气大,抽烟*博,无家庭责任感,父母离婚家庭关系不好,但是工资收入还可。女方在家带孩子无正式工作,大专学历目前自考本科,就经济条件比不过男方,判给女方的几率大吗. ·邻居不签字就建不成房!,我是高邮市下属一乡镇居民 我是高邮市下属一乡镇居民,现欲建房,有一恶邻,拒不同意,怎么协调也不成,我所建的房屋和他三层楼房隔6米,而且是东西走向,我在东,他在西,现村建办不给我发准建证,说是他不同意我们建房,但无正当理由,不知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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