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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为您处理各类民商合同法律纠纷案件,担任公司企业合同律师顾问.找律师网。常年代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如公司、保险、金融、证券、房地产等。南京公司合同律师专业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经济法律事务案件处理,为当您提供高质量的法律顾问咨询。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承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业务涉及各个领域,尤其擅长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在处理合同案件,解决各种类型合同及经济纠纷案件。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合同诉讼时效 合同诉讼时效是指合同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da64.net。 《民法通则》单设一章规定了诉讼时效。《合同法》对诉讼时效没有专章规定,只是对两类合同规定了的4年的诉讼时效.找律师网。关于租赁合同的诉讼时效规定在《民法总则》中和最高人民.的司法解释中.da64.net。 在租赁合同中,因为所涉及的权利内容不同.da64.net。 例如,有违约所引起的租赁合同的解除,有违约所导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对于租赁物的返还请求权,有因承租人拒付租金所引起的追索租金的请求权等。虽然所依据的基础法律..都是租赁合同..。但是,因为所主张的请求权不同,适用的诉讼期间也不同。即因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为延付或拒付租金引起的纠纷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外,其他基于租赁合同所引起的纠纷均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找律师网。即分别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和第136条规定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租赁合同中追索租金适用诉讼时效的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承租人出具的欠款条适用 诉讼时效的问题在租赁合同履行完后,有的承租人因一时资金紧张无力偿付租金经常给出租人出具其欠付租金的欠款条;对于欠款条所确定租金债务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还是适用1年特别诉讼时效.da64.net。有的主张应当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da64.net。其理由是,当事人之间的租金债权已经转化为普通债权,因此应当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这对债权人的保护是有利的.da64.net。还有的主张应当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da64.net。其理由在于,诉讼时效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期间,其基础合同是租赁合同.找律师网。其基础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的基础是租赁合同,它不会因为当事人出具欠条的单方法律行为而改变租赁合同的租金性质.da64.net。因此,应当适用l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从《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来看。当事人同意履行,其后果是“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找律师网。所谓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能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找律师网。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对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复函》中也表述了这种观点.da64.net。函复:租赁合同债务人因欠付租金而出具的“欠款结算单”只表明未付租金的数额,并未改变其与债权人之间的租赁..。因此,租赁合同当事人之间就该欠款结算单所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 二、关于分期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问题 一种观点以为,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债权人产生的分期履行的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以最后一笔债务到期日为准,这既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也可以避免当事人多次诉累.da64.net。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国民法典:合同编条文建议稿》(分则)第275条:“借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从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期还款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全部贷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草案)第26条:“分期履行的合同,以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民事审判第二庭在2000年10月26日对山东省高级.函复:你院鲁法经(1999)25号《关于借款合同中约定分期偿还应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的请示》收悉。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合同义务 合同最充分地体现了民法的私法自治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要求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或不损害社会公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当事人享有是否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当事人、确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国家和他人原则上不得予以干预。 由于合同自由原则体现了当事人充分的意思自治,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贯彻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订立前的磋商阶段,当事人不能为了私利而恶意谈判。当事人由于没有履行合同前义务,必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后的履行阶段,当事人必须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此即(合同法>第92条的规定的合同后义务。 ▲南京公司合同律师谈免责条款的有效性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da64.net。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利益和违反有关的法律,其免责条款是有效的。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找律师网。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无效.找律师网。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找律师网。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在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找律师网。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结生效,否则无效.da64.net。 3、必须符合社会公.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无效.找律师网。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da64.net。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是免责条款的主要功能,也是其合理性因素之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免责条款是在既有的价格、保险等机制的背景下合理分配风险的措施,是维护企业的合理化经营,平衡条款使用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利益..的手段.da64.net。如购销合同中,免责条款常起着分配风险的作用,并由此决定谁在实际上投保抵御风险,左右着合同标的价格.找律师网。此类免责条款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属有效。但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限制或剥夺另一方当事人权益或故意加大另一方当事人风险的免责条款,当属无效。 5、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da64.net。格式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它是由提供者一方事先拟定好的相应的免责条款;且拟定合同条款的一方一般属于垄断行业,如邮电、铁路、航空、保险等行业,他们从维护自身利益出发,事先拟定好条款,包括免责条款,由于是自己事先拟定的,所以对各项内容比较熟悉,特别是有关免除或者限制自己责任的内容,更是经过反复研究,唯恐自己承担过多责任,想方设法地免除或限制自己的责任;而对另一方当事人来讲,由于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事先不知,一旦想订合同才接触相关条款,而格式条款的内容又很多、很细.da64.net。他们往往注意到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很少注意到对方设定的或隐藏设定的免责条款,而且这些免责条款往往表述得似是而非,非专业人员很难一下子看清其中的奥妙。因此,合同法规定要求提供格式合同者在订立合同时,必须以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这些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在订立合同时,未尽提请对方注意和说明的义务,属于强迫对方当事人接受不公平条款,则该免责条款无效。.找律师网。... ·南京市第四看守所律师会见程序、规定和手续?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_南京劳动纠纷律师处理劳资纠纷和南京劳动维权,代理劳动仲裁和诉讼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条件 ·南京企业律师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建设智慧监管平台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一般会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此种情况下,若发生劳动纠纷,能较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若是职员与劳动者在入职之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即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办?一、无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 个人欠钱是写借条还是欠条?欠钱具体是写借条还是欠条,需要当事人根据情况来判断。简单来说,如果是借款就要写借条和收条,如果是拖欠的货款等,就写欠条。需要提醒的是,当事人遇到欠钱的情况时,需要尽量根据情况判断是写借条还是欠条,切记不要随意写,以免自己的债权难以得到保障。比如从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方面来说,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二、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三、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因楼上漏水造成损失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因楼上漏水造成损失的侵权责任由谁来承担就要看实际的情形是怎么样的才能确定。第一,如经鉴定,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受损害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 相关法律问答: ·我的老父亲不慎将邻居养牛的草垛引燃,对方索赔过高,怎么办? 我的老父亲不慎将邻居养牛的草垛引燃,对方索赔过高,怎么办?. ·我有权利不去补交电费吗,我家的电表出现了过零电费现象 我家的电表出现了过零电费现象,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的这现象,最近供电部门查出问题,过零电费就是电表数字是零,家里边电断了不了。我是2005年买的房子,我一直没让电表过零过,一直买电,可原来肯定是过零了,. ·您好!李律师,我想问一下工伤理赔申请已经交上去了要多久才能拿 您好!李律师,我想问一下工伤理赔申请已经交上去了要多久才能拿到理赔款. ·我是个22岁男孩 22年前我出生当天我的爸爸妈妈就给我送到爷爷奶奶家了,我没有跟 也没有给过我爷爷奶奶过一分钱,也没有给过我生活费。爷爷奶奶年纪也大了,已经不能抚养我了,我自己也没有工作,现在就是干点零活,我去找自己的爸妈他们说不要我了跟我没有感情了。我现在有办法解决我们之间的这些关系. ·我就只能叫挖掘机方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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