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京离婚律师熟悉南京市及各区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倡导理性解决各类离婚纠纷问题.da64.net。专注于婚姻房产领域的研究,在办理婚姻房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分析和研究案件事实证据,全面理解和运用涉及的法律法规.找律师网。
■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案件一方的几大认识错误 ..大认识错误:认为先提出离婚会吃亏 有的当事人认为先提出离婚对方会以不离婚为要挟,从而导致自己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尤其在财产分割时会吃亏.这种想法并无法律依据.诉讼中的主动与被动取决于证据的收集,法律的运用以及诉讼技巧和经验.这种误解常常导致双方都不愿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长期处于冷战当中,很多感情已经破裂的婚姻处于"植物人"状态,对当事人双方有害,对社会安定不利. 第二大认识错误:有婚外情就可离婚 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按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条件.这里的同居是指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同居住.这与婚外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判决离婚.有的婚姻当事人请一些所谓的私人侦探去调查对方的婚外情,往往事与愿违. 第三大认识错误:分居2年就可离婚,或认为只有分居2年才能离婚 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可见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等原因引起的分居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有的夫妻感情随已破裂,但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因此等待2年后再起诉,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第四大认识错误:产权登记 有的婚姻当事人误以为房屋登记是谁的名字在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那方的名义登记,如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同财产处理. 第五大认识错误:财产转移 有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常常转移或隐匿.同财产,比如银行存款股票变更房屋登记等,以为转移了便万事大吉,实际上往往会留下相关证据,还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慎重,手段应当"高明". 第六大认识错误:青春损失赔偿 有的女性婚姻当事人认为,在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赔偿. 第七大认识错误:我不同意就别想离 有的当事人误认为只要自己坚持不同意离婚就不会判决离婚.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也会判决离婚. 第八大认识错误:离婚了就别来找我 婚姻当事人在法庭上对薄公堂后,往往会有一种报复心理,一方在取得小孩抚养权后,常常拒绝对方对小孩的探望,避免与对方见面.这就侵犯了对方的探望权,受害方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会判决支持. 第九大认识错误: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 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南京离婚律师谈家庭暴力中证据的收集应该注意些什么 1、要通过合法方式收集证据。 2、要及时的收集证据 3、尽可能的保管好原件.找律师网。 ■南京离婚律师谈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法律明文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方式”.da64.net。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避免发生争议时难以认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夫妻财产约定应该用书面形式.找律师网。对于当事人用口头方式约定夫妻财产,内容明确,且双方表示无异议的,仍应认定有效.找律师网。 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根据本条文..款规定,(1)夫妻可以将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约定为全部归.同所有或归各自所有,亦可以约定其中的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同所有。(2)夫妻可以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全部归夫妻.同所有,亦可约定将婚前财产中的某部分归.同所有,其余部分仍归个人,还可将夫或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约定归另一方妻或夫个人所有.da64.net。(3)约定内容必须明确,明确具体财产归属,明确财产项目、明确财产处所等。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它包括二方面,一方面是对内效力,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方式.da64.net。另一方面是对外效力,指约定对夫妻以外的人的效力,即夫妻的财产约定对于第三人(主要是债权、债务人)的效力,根据本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南京离婚律师谈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缺陷 从总体上看,新《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规定仍然过于简单,没有形成制度和体系。 1.没有明确约定的时间。 约定财产制适用于夫妻之间。但在理论探讨中,有主张“约定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旧笔者认为,如果允许男女双方婚前约定,不符合主体资格的要求,因为双方的身份还不是“夫妻”.da64.net。同时,还存在以下弊端:一是将婚姻..财产化,容易导致有婚姻基础的双方因财产约定意见不一而分手,无婚姻基础的双方因财产约定有利可得而匆忙结婚。二是将出现大量的婚前财产约定只是“一纸空文”,因为婚前作出财产约定并不等于双方此后一定结婚.找律师网。三是婚前财产约定时有可能预测错误,出现夫妻财产悬殊,从而直接影响夫妻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da64.net。新《婚姻法》第19条没有明确规定约定财产的时间,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在解决大量婚前财产约定纠纷时‘无法可依”的现象。 2.没有建立约定财产登记制度。 建立夫妻财产约定登记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依法制止夫妻双方合意利用约定财产制逃避夫妻.同债务,保护市场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da64.net。作为夫妻双方有着.同的家庭利益,会为了家庭的.同利益达成.识而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而夫妻作为独立的个体,他们要参与各种民事行为,进行市场交易,形成与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当第三人作为债权人请求夫妻双方履行债务时,夫妻双方有可能将.同财产转移,或者将债务约定由无个人财产的一方承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损市场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南京离婚律师谈判决离婚的一些情形: 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da64.net。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同生活的.da64.net。 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找律师网。 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属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一种,具有一般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但在具体内容上有重大区别。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损害赔偿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包括一切作为与不作为,而我国《婚姻法》对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之诉的侵权行为采用了列举法: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情形如因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且屡教不改而导致离婚的,并不能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找律师网。目前许多国外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均是建立在婚姻契约的原理之上,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是离婚及一方的过错,而不是特定的几种行为。如法国民法典第226条规定:“离婚的过错全在夫或妻一方,则该方得被判赔偿损害,以补他人因解除婚姻而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日本民法典第151条第2项规定:“因离婚而导致无过错配偶一方的生活有重大损害时,法官可允其向他方要求一定的抚慰金”;瑞士民法典第151条规定:“因离婚导致无过失之配偶财产权和期待权受损害者,有过失之配偶应予以相当之赔偿”。相比之下,我国对可以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规定得过于狭窄,难于充分实现该制度的功能及创立该制度的宗旨.da64.net。 2、主观过错.找律师网。一般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可能存在混合过错(即损害的发生,加害人与受害人均有过错)、.同过错(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同的故意和过失致他人损害)等过错形式.找律师网。而离婚损害赔偿只存在普通过错(即加害人仅一人,受害人没有过错,适用一般侵权的规则)。由于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权人是特定的,即只能是配偶的一方,因而也就不可能存在.同过错问题。《解释》第30条第1项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配偶一方必须是无过错方,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也不存在混合过错。同时一般侵权行为人在主观心理上的过错形式,既可由故意构成也可由过失构成.找律师网。而从离婚侵权行为的四种法定形式看,只能由故意构成,不可能由过失构成.找律师网。应该指出的是:《解释》第30条第1项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时提起”该项中的“无过错方”应作限制解释。是指不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一方,不是指没有任何过错的一方。 3、侵权行为导致了夫妻间的离婚.找律师网。就离婚损害赔偿而言,要有离婚这一结果要件,否则不构成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找律师网。 ■南京离婚律师谈复婚后又离婚房产分配 一、离婚与复婚 《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da64.net。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找律师网。”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da64.net。”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可见,不管是协商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一旦离婚后原婚姻..即告终止。复婚为一新的婚姻..。 二、房产归属 《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可见,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找律师网。复婚后再离婚,另一方一般也无权要求分割。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南京离婚律师谈个人债务又包括哪些呢? 最高人民.在上述意见中又明确,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da64.net。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合法经营造成亏损或双方从事非法经营造成亏损,或者虽由一方进行非法经营,但另一方明知而不反对的债务,一律作为夫妻.同债务加以认定,但对一方从事非法经营,配偶的另一方并不知情或事先已明确表示反对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找律师网。 由此看来,债务清偿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当所支付的费用或所负债务为.同生活所需时,即使不是双方.同所为,或是未经他方同意,他方也要负清偿责任。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去商店购买生活必需品,或带孩子去看病,或向双方应尽赡养义务的老人支付赡养费等等,另一方有负担清偿的义务。又如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房,婚后房屋由双方.同居住且为夫妻.同财产,则双方对房款有.同偿还之责任。 ■南京离婚律师谈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 一、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的通奸形式; 二、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住的重婚形式...【全文阅读】 ■南京离婚律师谈婚外情如何合法取证 根据归高人民.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da64.net。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 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找律师网。.找律师网。... ·南京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律师_侵犯著作权罪行为方式表现、入罪标准、量刑标准、立案标准、认定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邮编,乘车来访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拘留取保候审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_溧水永阳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地址、电话、管辖范围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 离婚后孩子已成年想要变更抚养权要怎么做?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通常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约定,由其中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另一方则可以定期探视孩子。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父母在孩子已经成年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那离婚后孩子已成年想要变更抚养权要怎么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离婚后孩.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对于酒驾的处罚力度越来越严厉,打击酒驾也是我国交通部门的一个重点,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别人生命的不负责任,更何况还是在实习期间呢?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一起了解一下实习期醉驾处罚是怎样的。一、实习期醉驾处罚是怎样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一般来说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方想要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么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的,当然还可能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支付了这些费用之后劳动者收到相应的费用也是需要考虑缴税的问题的,那么终止劳动关系的补偿金如何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 社会发展的脚步很快,每天都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所以我国法律也应该针对这样的情况及时的更新,及时的解决问题,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所以我国法律有修正案和司法解释,都是针对原来的法律,进行修改或者是添加的。那么最新婚姻法现有哪些变更?一、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 花都区三华村征地补偿有哪些部分构成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 相关法律问答: ·我没有医保卡怎么缴费 我没有医保卡怎么缴费 . ·抚养费婚生子成且独立生活日止,他现9出了,没上学了。我还要在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婚生子成且独立生活日止,他现9出了,没上学了。我还要在付抚养费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投诉江苏大圆贵金属,因为他们用欺骗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我该到哪里去投诉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要投诉江苏大圆贵金属,因为他们用欺骗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我该到哪里去投诉. ·房产纠纷案件 房产纠纷案件. ·马老师,,我是上门女婿,,老婆说离婚,,我带来5万块钱,我妈 马老师,,我是上门女婿,,老婆说离婚,,我带来5万块钱,我妈妈的借来五万,如果离婚,我是不是可以拿走. ·法院传票问题,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 刚接到短信说自己有法院传票,第一次打电话没说什么就挂了,第二次打电话还说让拿着身份证去法院取,因为我自己身份证在异地丢过!很纠结!. ·在工作中脚受伤了,在家休息一个月,工伤工资每天是多少san 在工作中脚受伤了,在家休息一个月,工伤工资每天是多少divclass="w990mamt20. ·退婚,我弟与女朋友是媒人介绍的 我弟与女朋友是媒人介绍的,只见一次面,中途就在网上用视频见过,因为弟在外打工,那女的是老家的,说好11.26号结婚,但现在说要退婚,婚纱照也拍了,婚期也定了,还有婚宴也订了,现在说不结了,花了这么多钱能找. ·我被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要求对方赔付对方给的太少,不够医药费嗯,如果给他判刑要判 您好,我被法医鉴定为轻伤一级,要求对方赔付对方给的太少,不够医药费嗯,如果给他判刑要判多长时间divclass="w990mamt20. ·在拘留期问肥探望吗? 在拘留期问肥探望吗?. ·在宜宾老家办的农村信用社的社保卡,可以在成都续费吗 在宜宾老家办的农村信用社的社保卡,可以在成都续费吗. ·拆迁分配,您好!我和祖父母住在一起 您好!我和祖父母住在一起,是公房,我户口在祖父母那里。从法律角度讲拆迁时我是否能得到一套自己的房子。. ·匿名举报是否受理,匿名举报是否受理 匿名举报是否受理. ·在2019年6月浦东法院庭审张强诉逸彩保理公司见过面。我也是 在2019年6月浦东法院庭审张强诉逸彩保理公司见过面。我也是投资者,想咨询,盼回复。谢谢!陈小姐. ·于律师,这个证据还有复印件吗?裕达南宁总部基地项目广东大厦、 于律师,这个证据还有复印件吗?裕达南宁总部基地项目广东大厦、裕达国际酒店、1#、2#办公楼及地下室配电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秦兆生与莫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裕达南. ·如果夫妻双方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夫妻双方想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如果一方在外边有外遇呢能主张赔偿多少. ·关于遗产继承,我现在和我妈住在一起 我现在和我妈住在一起,爸爸10多年前去世了,房子的名字依旧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我女儿马上要上幼儿园,需要户口和房产证,和我妈妈商量好决定去过户到我和妈妈的名下,不知道有什么问题没?还有我奶奶去世的比我爸爸. ·你好。我们小区自来水从管道井到门口那里冻了,这个应该 你好。我们小区自来水从管道井到门口那里冻了,这个应该. ·我父亲于十一月份押至大关看守所 我父亲于十一月份押至大关看守所,我想问一下我们可不可以见他,可不可以给他带点衣服或者是钱给他.. ·这样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1.;我想问一下,婚后房子由我婆婆在他单位购买的,买的时候只有内部员工购买才便宜,房子写的她的名字,我们一起付的首付,一起还贷,我和我对象一起住的,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一分都没有我的?是他个人财产吗. ·一个朋友欠了我两万多,到现在一直说没有钱,当初说的是从一月份 一个朋友欠了我两万多,到现在一直说没有钱,当初说的是从一月份分期还,可以两个月了一分都没有还,有欠条,最后的还款日是三月底,我现在可以起诉么?能要回钱么. ·现在因为我儿子有肺结核病,还在沙洲派出所检查,能不能保释出来 现在因为我儿子有肺结核病,还在沙洲派出所检查,能不能保释出来,事情不重. ·我有责任还这些钱吗,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 我以前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我就是帮公司招的装修公司,装修展台。这些事情都是我联系!的但是老板突然跑了,没有给装修公司结款现。在装修公司找我我有责任吗?我之前是公司的业务经理但是现在公司已经没有了老板跑了公. ·工伤 理赔 在工作中由于机器故障导致尼龙加33%的玻纤材料融化后接近300度直接喷射到面部,造成面部深2~3度烫伤,角膜烧伤,。现已进行工伤认定,面部还没愈合,愈合后会有大面积疤痕。想问下怎样进行索赔?.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悔婚,聘金彩礼能退吗. ·工程款协议纠纷 工程款合同纠纷.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的个人隐私照片被同事以及学生们在议论,每 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的个人隐私照片被同事以及学生们在议论,每天嘲讽我,领导也是,所以这种情况非常影响了我的生活,这个照片是非常隐秘的照片,她们用道德绑架这种观点来为借口,孤立我,学生也都嘲笑不止,此事件我. ·法院判决文书关于xx国际网络投资伪股票案件,判决文书中 县法院判决文书关于xx国际网络投资伪股票案件,判决文书中赔偿本人10.08万元,2023年4月19日,我把法院申领赔偿金的需要所有材料都已提供到位,我与办案法官张x一直沟通,但赔偿款至今未给我,怎么办?. ·如果三人合作的模式,其中一个人只负责投另外俩人负责经营。并设定好分成比例这对投资 如果三人合作的模式,其中一个人只负责投资另外俩人负责经营。并设定好分成比例,这对投资人有利还是有弊?. |
推荐律师
![]() ![]() 律师导航 ·南京律师
![]() ![]() |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