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纠纷律师

首页>>法律知识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办理买卖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各类南京合同纠纷案件,南京合同法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提供合同审核、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咨询服务.da64.net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代为起草、审查、修改、订立合同,解决诸如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劳动合同等法律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合同法法律法规咨询、合同诉讼,合同审核等合法纠纷法律服务。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常识: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
  合同纠纷的范围广泛,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具体说来,合同的纠纷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是否有效之争议;合同文字语言理解不一致之争议;合同是否已按约履行之争议;合同违约责任应当由何方承担及承担多少之争议;合同是否可能单方解除之争议……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理想的状态是当事人各自分别按照合同规定之内容完成应履行之义务,直至合同圆满终止.da64.net。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合同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有情势变迁方面的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在签订之后的履行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或大或小的纠纷.找律师网。没有任何纠纷,合同即履行完毕的情况是不多见的.da64.net。尤其是在大型合同及涉外合同之中,对于合同纠纷,有些当事人协商加以解决,有些却协商不了,就可能会使一方当事人诉诸仲裁或诉讼,一旦纠纷得不到解决,就会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扰乱社会经济秩序.da64.net。因此,合同纠纷能够避免则尽量予以避免。所以,应先了解一下合同纠纷的成因.da64.net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成因
  关于合同纠纷的成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的成因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da64.net
(二)客观方面的成因
  任何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找律师网。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da64.net。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找律师网。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主体特定:合同纠纷的主体特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合同纠纷涉及到第三人的情况也存在,但并不多见,主要是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da64.net
(二)纠纷内容的多样化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部会引起纠纷。
(三)属于民事纠纷
  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合同纠纷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民事纠纷,当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很多,对于此类情况,应以诈骗案处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纠纷。
(四)解决方式多样化
  1、 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da64.net。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da64.net。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da64.net
  3 、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da64.net


南京合同纠纷律师谈合同纠纷的种类:
  (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
  (二)口头合同纠纷和书面合同纠纷
  (三)国内合同纠纷和涉外合同纠纷。

·南京维权律师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起诉状
·微信转账方式或网上转账方式借款案
·民间借贷代理词
·最新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编)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律师
·全国律师黄页

⊙相关内容
  在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如果协商失败,合同一方通常选择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作为合同的另一方,作为被告,在收到法院的回应通知后如何处理?根据诉讼实践经验,在作为被告应诉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原告起诉的主体是否正确?一般来说,作为被告,应当是买卖.
  劳动合同生效的预约条件是什么?如果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

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
    有的人在结婚之前就会按揭购买一套房屋,而在婚后可能是由夫妻共同还贷,当然也有可能是由购买的一方自己还贷。那对于婚前按揭房,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该怎么进行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婚前按揭房离婚时怎样分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婚前个人财.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
    其实不管购房者是否已经支付了房款,只要出现了法定的情形之后,那都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的。不过很多购房者至今都不是很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退房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哪些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失效后,要约人不再受其约束,受要约人也终止了承诺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民法典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在线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Q有个包工头,包亏了,欠我二资,反而告我,他们当地告我说我借了
  • Q刚买一个月左右的电动车被偷了小偷第二天就被抓了拘留15天
  • Q别人欠我的工资。还有运费。他不给我。是拖欠还想耍赖。这个你能
    A

    别人欠我的工资。还有运费。他不给我。是拖欠还想耍赖。这个你能帮我要回来吗?

  • Q请问下,1000元算不算网络诈骗,诈骗人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
  • Q公司没活回家休息应该给多少生活费
  • Q产品促销人员与超市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Q起诉挖掘机干活款
  • Q1、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拆迁承诺交付二套位于杨浦区房屋
    A

    1、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拆迁承诺交付二套位于杨浦区二套拆迁置换房屋、
    21、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拆迁承诺交付二

  • Q关于工程承包合同违约的赔偿问题
    A

    因开发商单方合同违约建筑商造成的损失赔偿但甲方拒不赔偿因甲方的社会能力强连民工钱都不给

  • Q手指甲都没有了,工头不肯赔误工费
  • Q晚上出去玩的时候捡到个手机 等半天没看到失主 自己有手所
  • Q购买一套房子,还未收房,现存在问题储藏室购置协议签订面积10
    A

    购买一套房子,还未收房,现存在问题储藏室购置协议签订面积10.38平方,每平方价格3000千,现在实际面积只有5平方

  • Q想找一个人只知道她的身份证号怎么能找到她
  • Q具体经过不清楚拘留上面说的盗窃刑事拘留82条
    A

    具体经过不清楚 拘留上面说的盗窃刑事拘留82条

  • Q房产经纪人换了公司,现在中介费谁都说不在手里。如果经纪人逃避
    A

    房产经纪人换了公司,现在中介费谁都说不在手里。如果经纪人逃避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他吗?胜算大吗?当时交定金的时候,中介

  • Q妻子失散两年,两年没有回家,因为感情不合出走,是否可以起诉
  • Q宅基地房屋拆迁是否可以参照新拆迁条例
    A

    宅基地房屋拆迁是否可以参照新拆迁条例

  • 法律常识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