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通王炜娟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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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娟律师 ·手机:13862788582 ·电话:0513-84130230 ·微信: ·..QQ:81012339 ·信箱:81012339@qq.com ·单位:江苏南黄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如东县掘港镇人民南路178号 ![]() ·地区:江苏-南通-如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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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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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税应当由房主承担,不是承租人承担。 2013-7-1 10:53:22 根据你和中介的合同约定办理,中介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你损失的, 2013-7-1 10:52:44 如果自己不想主动辞职,可以拒绝。 2013-6-27 19:23:13 根据合同约定,不超过合同标的的30%。 2013-6-27 19:21:53 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2013-6-14 10:45:32 申请抗诉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法院判 2013-6-13 16:24:13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是8级,工伤是7级,计算方式不同,赔偿的标准 2013-6-13 16:16:10 只有4万元有借条,若对方只承认4万元借款,则双方各自承担2万 2013-6-12 9:46:39 根据不同的 2013-6-8 16:20:11 首先需要向劳动人事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013-6-8 10:44:32 单位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计算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3-6-8 10:4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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