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律师,一对一服务,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专业办理离婚纠纷,提供切实可行的离婚方案,离婚财产分割,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da64.net。
南京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如果是离婚案件,律师费一般是按照标准来收取,如果在离婚时发生了纠纷大多也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的方式,那么离婚律师的费用不仅会按照案件类别,也可以按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律师费用。具体可以拨打南京离婚律师热线咨询。
1、一般离婚案件基本标准: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找律师网。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 另行制定.
da64.net。
4.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4%
10万元—50万元(含)3%
50万元—100万元(含)2.5%
100万元—500万元(含)2%
500万元—1000万元(含)1.5%
1000万元收费0.7%
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找律师网。
当夫妻选择离婚后,就一定会涉及到对婚前财产和会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问题,如果在这几个方面上发生了纠纷,还是建议大家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样也可以在 程度上减轻对双方家庭的伤害,如果协商无法一致,那就可以通过委托南京离婚律师起诉离婚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南京离婚律师归纳的常见问题:
协议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不可不知的7个法律问题
夫妻签订忠诚协议纠纷案例
南京离婚律师谈关于离婚的八个常见误区
关于子女抚养费问题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问题
抱养婴儿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返还彩礼纠纷案例
夫妻双方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
信用卡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南京离婚律师谈对方不肯离婚要怎么办?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离婚时要如何分割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
嫁妆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吗
婚内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想咨询一个问题.
da64.net。夫妻现已办理离婚手续,婚内房产一套约
你好,我想聘请律师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费用多少?
离婚咨询,四川宜宾江安月A先生经媒人介绍和一个女人结女人以前是做小姐婚前并不知晓
现在能离婚吗,我和我老婆结婚十来了
自动离婚,我弟弟和弟媳结婚十了
我想咨询一下离婚,04年领证,05年由我父母出资首付
协议离婚还能起诉改变探视权吗谢谢帮忙解答
夫妻共同债权如何分配,我的离婚诉讼正在进行我丈夫曾私下借给一个女
离婚此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夫妻一方交通肇事造成他人伤害
有何良策,各位律师有这么一件事夫妻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因为感情不和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想朋友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大家可以登录..咨询中心,南京离婚律师有专栏解答.
da64.net。。
·
混凝土买卖合同案件代理词·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_永阳镇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路线和邮编,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代理民间借贷、合同违约、欠款贷款、清欠破产等案件·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哪里?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江西律师
⊙相关内容
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法定继承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因情形的不同,有不同的规定: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公司
拆迁无固定期限
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
拆迁无固定期限
合同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
拆迁不让员工去新的地点上班,则属于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其可以主张公司无故单方辞退的赔偿金,标准一年两个月;(二)公司同意员工去工作,而本人不愿.
日常生活中,
交通事故时很常见的。很多朋友都遇到过或者见过
交通事故的发生,当
交通事故发生后,路过的朋友可能只是看热闹,可当事人内心还是比较着急的,一慌张可能就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接下来,将给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帮.
父母要对孩子负刑事责任吗?儿女犯罪后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儿女的子女是未成年人,则有扶养的责任。1、带领孩子主动自首,如实交代罪行自首,即在孩子犯罪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前,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自首是我国《刑法.
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 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在
欠款引起的纠纷案件中,欠条经常作为证据使用。但是一张漏洞百出的欠条不仅在诉讼中没有帮助,甚至会导致败诉,所以写好一张欠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今天整理了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的资料,供您了解。一、欠条的标准格式模板欠条范文一今(出.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