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专业处理建设工程承包纠纷案件的经验,集合专业力量为当事人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利益。<{{tjlytel}}>
工程款一般分为动员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
da64.net。首先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尽管相对甲方,施工方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还是要据理力争,争取在合同中尽可能约定一个对施工方有利的预付款、进度款支付比例.
找律师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da64.net。
3、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
找律师网。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承包人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提出逾期违约赔偿来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
找律师网。因此,如果出现了逾期付款的问题,施工企业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承包人的顺延工期的权利.
da64.net。此时,承包人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委托律师第三方发出律师函以保存发出书面函件的证据).
找律师网。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施工企业可以再次发函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损失,并告知其相应顺延工期。
优先权属于法定抵押权,理由是:建设工程属于不动产,符合抵押权的客体是不动产的要求;建设工程不需移转占有,符合抵押权不移转占有的要求;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时,承包人可以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而法定抵押权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已竣工的建设工程;所担保的主债权必须是基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所生债权;必须是发包人在未约定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约定抵押权标的物限于建设工程本身。从法定抵押权成立的条件看,承包人行使法定抵押权的前提是建设工程合同所形成的债权到期,即法定抵押权成立的时间是债权到期且发包人未给付工程款。而《批复》规定的竣工之日只是债权到期的前提条件,该日并非债权到期之日。若以竣工之日作为起算点计算,则形成优先权尚未成立之时就开始计算优先权的行使期限,显然与优先权的性质冲突。故从优先权的性质看,优先权起算日应从债权到期之日起计算。
。
·
离婚后财产纠纷起诉状·
工伤纠纷代理词·
南京徐老太事件_南京彭宇案律师22·
南京新三板律师·
苏州讨债公司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江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内容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
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
1级至4级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
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
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
随着精神压力的增大,一些朋友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并且人数也在逐年增加,精神病也是需要鉴定的。对于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结果,在涉及法律问题和法律案件的过程中要想被认可和采纳,是需要一个客观的认定手续和材料。那么精神病的司法鉴定结果是什么样的呢?接下.
一、主动辞职要解除劳动
合同协议书么?员工主动辞职公司也应该出具解除劳动
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
合同文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
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
合同法第54条民法总则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
合同法第54条民法总则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
合同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51条与第58条是否存在冲突并不存在冲突。无效
合同与违法
合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
合同不同,受害者只是受欺诈、受胁迫、被乘人之危.
微信咨询

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