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导航 |
| |||||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5955028395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蚌埠市第二看守所怎么走? 蚌埠市第二看守所 详细地址:蚌埠市监管中心,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燕山乡迎宾大道辅路与G3京台高速入口交叉口 联系电话:0552-4111367...>>>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5955028395(史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微信咨询
律师在线
┝相关知识: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刑事案件在侦查的过程中,嫌疑人可能会有毁灭证据、逃避侦查的情况,这显然不利于案件真相的查明,因此要是发现嫌疑人、被告人有一些特殊行为的话,则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那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 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拘禁是公安机关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采取的措施,他人是不能行使拘禁行为的,如果符合刑法规定条件,就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 刑事诉讼法并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从很多特定的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来看,刑警在当初并案侦查,或者法院在并案审理,通过并案,确实能够提升我国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司法资源。最重要的是对某些案件,并案处理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做法。可能有很多普通公民,不是特别了解,刑事诉讼法并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诉讼.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阶段,其实可以依法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包括了监视居住,这属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一般在规定的时间内都是不能离开其住所的。那么实践中被监视居住还要判刑吗?这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走. 现行刑法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参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 安徽省各市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更多法律知识 | |||||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 史微微 律师 |
![]() |
![]() |
![]() |
法律咨询中心 | 来访地图导航 | |
直拨电话·咨询律师 15955028395 |
蚌埠市第二看守所 |
蚌埠市第二看守所取保候审、无罪释放 |
全国看守所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