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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报警求助:110 ○咨询律师:18168563608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www.da64.net]。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www.da64.net]。。 ┝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怎么走? 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 详细地址:黑龙江牡丹江市江南八面通路和玄武湖路道口南 联系电话:110 邮政编码: ○报警求助:>>>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 ┝咨询律师:15996265110(杨律师) 13147094815(吕律师) ![]() ┝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律师会见:会见时间、手续>>> ┝取保候审:条件、时机、要求>>> ┝送钱送物:汇款方法、途径、时间>>> ┝家属会见:探视时间、预约>>> ·遇到法律疑问,需要律师帮助?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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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刑事赔偿受理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 法律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依据各项法律法规,社会才能更和平·法制的运行。刑诉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在案件的处决判断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范本。那么刑诉法七十五条具体是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刑诉法七十五条的内容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要想对犯罪嫌疑人发起公诉,就必须做到证据确凿。而收集证据的时候,办案人员要按照程序进行,保障证据的合法性及客观性。否则,经过检察院审理,发现非法证据的,要进行排除。那么,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 刑法全文2023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全文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一、刑法全文逃税罪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黑龙江各市区县看守所的地址、联系电话、路线导航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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