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地址: 苏州市金储街298号
电话:0512-68292977
执行局电话:0512-68856620
执行110电话:18012796110  
邮政编码: 215008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501560386



简介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共有12个内设机构: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立案庭、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审判庭、速裁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1个派出机构金阊法庭和1个直属行政机构司法警察大队[www.da64.net]。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管辖案件范围包括姑苏区的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此外,还集中管辖三类案件,太湖流域环资法庭所管辖的苏锡常12个区、县(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姑苏、虎丘、吴中、相城、吴江、工业园区的外国人犯罪案件;虎丘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常熟市的行政诉讼案件。另外,作为全市法院唯一向主城区派驻的金阊人民法庭,以民生法庭为定位,集中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涉民生案件。。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未婚生育,我跟先生是在孩子出生五个月的时候领的结婚证现在没有能力交罚款
  • Q房租合同问题,因为当时签的合同上面未写租房期间中止合同要赔偿违约金
  • Q我是外省人,如何向浙江金华法院申请执
  • Q请问一下,我在12岁的时候,被老板家机器弄伤了,老板
  • Q我咨询的问题就是我3月13号交了一个离婚起诉书我想知道多久时
  • Q别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我的店面来贷款逃跑后,债务是否由我来偿还
  • Q我欠了捷信的钱被起诉了会怎么样啊?
  • Q在商场手上有关赔偿的问题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 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苏州刑事辩护律师
    朱效武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20年
    18501560386


    ·法律知识:
      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法吗?劳动合同是求职者被公司录用后都会签署的劳动协议,规定了试用期,也明确了彼此劳务关系的有效期限。或许大部分求职者都会认为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只有经验丰富才可能缩短,但是,法律规定并非如此,下面我们就合同不满一年试用期三个.

    从批捕后到判刑大约多久
        一、从批捕后到判刑大约多久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
      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抑或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等特殊人员,因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往往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方式,那么如果是被错误取保候审,取保.
      集资房一般是先出售给单位职工的,而之后取得了完全的产权,并且达到了一定年限之后,则可以将集资房再卖给他人,此时就是买卖二手集资房。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到底买卖二手集资房要交什么税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卖二手集资房要交什么税.
      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在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人除了要知道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之外,同时还要对拆迁补偿的方式作出一定的了解,法律赋予了被拆迁人这方面的权利,我们也要知道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
      在电视新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通事故的报道时常有发生。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交警部门也会对佳通事故进行处理。但是,在交通事故当中,您经常会问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吗?究竟答案是什么,来看看以下的内容先。责任认定1.在调查阶段,.
      一、刑事抗诉停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
      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一、司法机关没有证据可以入罪吗没有证据是不可以入罪的,如果没证据的,在一般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是不能进行刑事拘留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
      可以。如果房产是归双方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就是一人一半的。想要对进行公证,需要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去公证处办理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而且需要签订相关的协议,协议签订完成之后,公证就算办理完成了。办理完成之后,其中如果有一方想要出售房子,都需要.

    外贸代理的特点
        代理主体其产生之始就具有国际性,而有了国家之后的代理被分割为国内代理和国际代理两种。外贸代理在西方其实是一种普通的国际商事代理行为,其制度的设置也一般体现在民商事的规范之中,区别于一般民事代理之处就是其跨国性。1999年统一《合同法》的出台,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条入罪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刑法修正案(九)》等。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既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又往往与电信诈骗等其他犯罪存在密切关联,社会危害日益突出,必须依法.
      第二年车险什么时候买,需要提前一个月吗?没有要求提前一个月办理。第二年给汽车续保的目的是为了延续第一年的保险,有的车主为了图个安心,老早的就到保险公司去续保,续保太早并非是件好事,因为如果车主第二年续保太早的话,如果第一年还有未理赔的事故,保险公司会.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