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永和路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杨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双方签了离婚协议,财产分配好了,房
  • Q私人房地产能否过户,我们刚买了私人的房屋
  • Q离婚后女人拉黑所有联系方式,故意不让小孩和我见面,我得看望小
  • Q3月15因盗窃被羁押至今,什么情况?
  • Q陈某应怎么处理好这件事
  • Q闫律师,您电话是多少?有事咨询您
  • Q请问您这受理行政赔偿案件吗?地方政府强拆农民合法住房,不给分
  • Q婚内有家暴使,女方起诉离婚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法律知识:
      如今的现代化小区其实都是由专门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当人家提供了服务之后,作为小区业主自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就是物业管理费。除此之外,有些小区的物管还会收取停车费,那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在小.
      购买新车,很多车主都非常的爱惜,所以会给自己的车子买各种保险。那么关于未购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样的?没有交强险本身车子的所有人就是违法的,较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一份保险,没有购买发生事故,所有的费用就应该有责任人自己承担。一、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

    家暴的证据收集
        在诉讼中证明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实质就是收集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的问题,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包括: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伤检介绍信等对方在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向妇联、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部门投诉的材料,以及上述部门进行调解的材料;医院.
      一、逮捕后羁押侦查期限有多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诉法第124条的规定,应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延长的侦查羁押期限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公司法人应占多少股份
        公司法人应占多少股份?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二、公司法人要负的责任有哪些?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
      继承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
      对于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法律效力是所有遗嘱类型中最高的,一般也会得到执行。于是,现如今不少人在立下遗嘱之后都会选择进行公证,对此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这个遗嘱公证细则的内容是什么吧。《遗嘱公证细则》已经20.
      失业保险金是由认谁支付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金由失业保险支付。《实施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具体情形:1、预告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间接证据有哪些表现形式?一、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事实的做法是间接的,间接证据只能证明案件的主要情节或事实的各个部分。因此,任何间接证据必须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2.间接法与相关案件的主要事实的间接证据确定的间接证据.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应向哪个法院起诉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有哪些内容?发包方通过招投标选择承包方进行工程施工后,双方要签订施工合同,确定标的、用料、工程工期等内容,其中,工程质量在合同中要进行专门约定,工程竣工后,发包方要根据合同要求对承包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