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施惠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 好意施惠和赠与合同有什么区别?好意施惠和赠与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好意施惠一般没有限定特定规定主体,具体区别如下:(1)主体要求不同在好意施惠行为中,好意施惠人可以不具备和合同所要求的行为能力,而在无偿合同中,合同主体的施惠一方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并需要履行理性人.
一、试用期入职五天被辞退工资怎么算?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是否自己的双向选择期限。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当按出勤结清工资。因为结算的是试用.
什么是婚姻遗弃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不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不赡养老人,这都是遗弃的行为。有的人认为这只是自己家的家务事,其实并不是这样。遗弃这种行为不仅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比较严重的行为。关乎自身的修养。当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犯罪了。那么什么是婚姻遗弃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一、订立赠与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
成都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 一、成都盗窃罪金额新规定是什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
村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最近一段时间,征地时常发生,对于被征收土地的人们来说,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征地补偿款了。如果是农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在征地补偿款发放结束以后,还存在一个补偿款分配的问题。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分配呢?接下来我们将为.
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一、不动产网签备案后可否变更姓名房子在房产局备案了还能更名的,需要办理出房产证后,按照房产过户流程办理更名。已经登记过,这就麻烦些了,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内心肯定是激动和忐忑并存的。激动的是购买了新房以后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居住到自家的房子当中,而比较忐忑的原因是,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对买房的交易流程非常的陌生,对各种事项都是充满疑惑的。比如说,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首付?在我.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
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与二手房相比,商品房的价格明显高出许多,但在质量以及居住环境上比二手房更存在优势,人们如果资金足够,可以考虑购买商品房。具体买商品房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在购买商品房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购房者应该怎样.
劳动合同在孕期到期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内的,单位应当续延(不是续签)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然后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到时如果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