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4751692778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4751692778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合同纠纷,现在冻结我的账户了
  • Q一个10岁小孩在我家十米高的沙子堆上玩,摔下来骨折了,我有责
  • Q债务,我们是04年承包的*公寓的建筑
  • Q单位集资房过户,我和妻子离婚
  • Q我是古蔺县的,老公送合江县看守所,以后会回古蔺法院判吗?
  • Q我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是不是就只有起诉了
  • Q婚前以女方名义购买的房子,房子价00万,贷款50万,首付50万,还款15房产应当
  • Q民事纠纷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史微微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
    赵洋洋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4751692778


    ·法律知识: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书需要怎么写解除委托代理协议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甲方??????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

    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吗
        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吗一、老人指定子女监护可以吗一般情况下,老人指定子女监护是可以的。如果老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是由其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其监护人的。监护人一般是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进行指认,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有法院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约定由男方实际抚养孩子,此时不会免除女方的抚养义务,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来履行,也就是支付抚养费。但真正等到了离婚之后却有可能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离婚后抚养费女方不付该怎么办?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离婚后抚养费女方不.

    女职工哺乳期假一小时扣工资吗
        女职工哺乳假扣工资吗?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只要启动了离婚程序,那么此时就需要好好打官司,否则自身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而您都知道打官司也就是在打证据,那么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应向法院提供的主.
      一、信用卡不还夫妻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吗?1、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双方就都有义务偿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2、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筋一般可以休息多久?
        一、工伤交通事故伤筋一般可以休息多久?员工上班时间出车祸公司处理工资。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受伤,则属于工伤;2.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法律规定网购赔偿多少钱?网购赔偿标准时没有统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具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保护的权利的有效时间,通常情况下,权利人至多有二十年的时间可以享受到法院的保护。下面我们我将会针对民法总则诉讼时效问题相关规定有哪些这一问题整理一些的相关法律信息。一.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

    增加了新股东要交个税吗?
        增加了新股东要交个税吗?一、增加了新股东要交个税吗?新增股东不需要交税,转让股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随着各地房价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房屋买卖与其他的商品交易不同,房屋买卖需要有行政机关授予的买卖房屋的资格,并且房产是属于可以交易的范围。那么有集体房屋土地使.
      一、应届生签订劳动合同毁约如何处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应届生签订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