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个月离婚聘礼退吗一、结婚四个月离婚聘礼退吗?结婚四个月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才能要求退回聘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 一、立遗嘱死后遗产公证还能办理吗?立遗嘱人去世后就不能办理遗产公证了,因为遗产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人死后,按遗嘱继承遗产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情况有哪些获取途径?一、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情况有哪些获取途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
夫妻现在离婚房产怎么分配?(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
未成年杀人父母坐牢吗未成年杀人父母不需要坐牢。《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理解,应按照立法目的解释,即有以上八种.
江苏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第二十六条征用土地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的,按其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计算;2、征用精养鱼池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计算,征用其他养殖水面的,按其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
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 在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因购房者多是与房地产公司签房屋订买卖合同,所以也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当遇到交易房屋出现问题时,购房者都会有房屋买卖合同可否单方解约的疑问,同时因为这一问题也关乎广大购房者权利问题,我们我们为您整理出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帮助。一、房屋买卖合.
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 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立案是审判的前置程序,很多人对于诉讼的程序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人在立案时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哪些一、什么是债券上市债券上市是指证券交易所承认并接纳某种债券在交易所市场上交易,债券上市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上市制度。与股票不同,企业债券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限,而且发行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条件还本付.
一、在成都买房子条件是什么(一)一次性购房1、未婚: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原件。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本人的护照,国安局证明及本市的一年以上的工作证明。2、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包括未成年小.
合同生效以及合同生效之日怎么算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 合同生效以及合同生效之日怎么算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的内容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合同生效的确认既要审查当事人的主体合法性,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成立的判断侧重.
一、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是什么?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40281元、最低为68056元;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