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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法院探沂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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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对于房屋买卖来说,大伙都屡见不鲜了。无论是首套房居住还是二套房改善,都需要经过有关的房屋买卖流程。随着经济的发展,除了城市里的房屋买卖之外,农村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由于国家对农村房屋买卖的限制较多,导致房屋买卖的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与股东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无合理解释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账户与公司股东账户之间存在频繁、大额资金往来,股东对此无合理解释的,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判令该股东对公司债.
      一、江苏劳动合同范本都包含哪些内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权利义务,但是劳动合同有正式复杂的,也有非正式简单的。江苏2018劳动合同范本都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
      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公司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
      行政强制执行必要条件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必要条件有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实践中,哪些劳动争议可以一裁终局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一、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受理范围主.
      ??《民法典》关于物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二百零六条【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

    所签订劳动合同规定与企业内部制度规定不符的,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发生冲突时,劳动者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时,应当优.

    工厂倒闭工资怎么拿,有什么规定?
        工厂倒闭工资怎么拿,有什么规定?一、工厂倒闭工资怎么拿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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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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