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处罚是怎样的(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
一、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呢? 一、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无效呢?当然是有效的。这是因为在校生一般已经达到了《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并且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如果双方在协商一致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在校生去用人单位工作也.
中国离婚财产分配继承的原则是什么?离婚财产分配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另外继承时只能对死者一方个人财产进行继承处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一般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一、合同条款都有哪些种类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所谓必备条款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
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房地产中介要成立的设立条件是什么(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四)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 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非法行医罪怎么立案,立案标准是什么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
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后出现了新的债务,如果能证实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承担,但是举债人不能证实的,则应当个人承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
财产清查是如何规定的?一、财产清查是如何规定的?(1)产生原因(一)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1、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2、账务处理中出现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自然损耗.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南京,是我国一个繁荣的大城市,为了日后更好的城市建设,进行征地来组织公共建设在所难免。因此,南京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尤为重要。既要保障国家的利益,又要维护人民的权益。那么,南京市浦口区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一.
一、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一、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钱?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在几百元,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根据我国《公证法》第46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因此,各地具体执行的收.
医疗事故的危害性体现在那些地方?医疗事故构成中的损害事实,首先是指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生命的丧失或者人身健康的损害,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性障碍的损害事件,这是人身损害事实的第一个层次。其次,是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