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纷的投诉;3.个人私下交易商品,属于违约纠纷的投诉;4.提不出被投诉者的名称、地址和必要证据的投诉;5.司法、行政.
女方重婚有哪几种情形不管是女方重婚还是男方重婚,目前我国法律中规定的重婚情形都是一样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3)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这四种情形中.
绝对控股权是多少比例?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就可以达到绝对控股。控股权是控制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营业方针等,简单说控制了董事会。控股权有相对控股权和绝对控股权。绝对控股权.
三门峡渑池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工作服破损可以扣员工工资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扣劳动者工资,工人工服不在允许的扣劳动者工资范围之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
印花税的征收方法有几种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二、免征印花税的有哪些情况(1)已.
行政诉讼最终判决了还可以上诉吗? 行政诉讼最终判决了还可以上诉吗?一、行政诉讼最终判决了还可以上诉吗?当然可以的。只要是对于第一审的判决不服就可以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
一、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是拥有独立资产的法人组织,独立的财产是其存在的前提。在公司经营出现无法跨越的困难后,一般会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则破产,再则重整,这两者既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也会发生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关于破产清算重整的概念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企业违法分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2)对于接受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建筑.
商标跨类别恶意抢注是怎样认定的 商标跨类别恶意抢注是怎样认定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婚后父母买的房子归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