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那么需要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那么才能拿回房产证。实践中,有的人在房子还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房子进行转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天数是多少?《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 童工在现代社会基本很难看到,但是我们通过一些案例,仍然可以看到一些企业违规使用童工,对本应该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招聘工作,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触犯到了法律,因为在我国童工是违法的,下面我们就一起通过法律知识来了解,我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最新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
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有规定如何处置债务吗?关于夫妻债权债务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置债务,最新司法解释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具体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
合同诈骗与诈骗竞合时怎么处理?合同诈骗与诈骗竞合时按照合同诈骗来处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属于特定的诈骗犯罪,是指以虚假的名义、伪造合同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与诈骗罪是不存在竟合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
同居中的同居财产分割一直是同居纠纷的焦点,为了避免发生财产纠纷,有的人就想进行财产公证。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吗?如果可以的话,那同居双方该如何进行财产公证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阐述。一、同居双方可以进行财产.
辨认在很多情况下是属于一种侦查行为的,辨认人需要根据自己对辨认事物的了解程度作出真实的辩论意见,正常情况下,辨认的事物和工作人员调查的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才是正常的,否则胡乱辨认,肯定在某种程度上会影响工作人员的侦查方向的。如果公安机关需要我们作为辨认人.
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哪些?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情形包括除去我国《继承法》当中所规定的特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以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
两侧剐蹭肇事逃逸怎么处罚?1、发生轻微刮蹭事故意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
能够证明房屋存在着抵押关系的他项权证从办理好了以后,其实并不会在业主手中停留太长时间,因为好多业主当时也是直接就把从房管局拿出来的他项权证给了银行了。可能还是有很多人会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后还给吗这个问题产生疑惑,他项权证注销了以后就不会再给业主了,房.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前应当作出决议的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 (一)新股种类及数额; (二)新股发行价格; (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 (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国家赔偿也进入了我们公众的视野。国家赔偿,简而言之,就是以造成了当事人金钱或者人身损害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赔偿的方式。因为伤害造成的原因是由于行使职权,所以称之为国家赔偿。那么,哪些情况可以国家赔偿申请诉讼呢?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