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院>>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电话:025-83768888
邮政编码:210031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8013892489

简介: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现下内设机构10个(6个审判业务部门,3个行政管理部门,1个综合业务部门),并设有江浦、桥林、永宁3个基层人民法庭和法警大队.
  队伍建设上该院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在思想上,法院致力于干警政治理论、理想宗旨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养教育,不断强化爱民、敬民观念,通过建立制度和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在党的建设、廉政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业务上,法院强化审判实践锻炼和培训、调研来提高审判人员的实际业务能力,还通过积极的引导、灌输,促进审判人员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司法意识,提高学术理论水平和司法水平。
  经过多年努力,该院在两庭建设、财务制度、档案管理、法制宣传、信息调研、警务保障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保障手段有了明显的丰富和增强,服务水平和能力有了显著的改进和提高。十分重视加大科技应用,立案庭立案、流程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信息工作等全部运用电脑,进一步增加了科技含量,加速了办案、办公自动化进程;现有公务用车辆,充分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怎么走?
·点此查看地图导航路线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在线咨询
·在线问律师,提交法律咨询:
*事发地:
*手机号:

·相关法律咨询:
  • Q雇佣出租车搬运重物,搬运时司机被重物砸伤,责任怎么划
  • Q我们的户口都不在三亚能在三亚办理离婚手续吗?
  • Q老婆离家出走外面别人住一起没有证据怎么起诉
  • Q男方无精症不能生育,咨询离婚事情
  • Q我是在江苏张家港市某桥某号墩在二百米以上干活·属合同工·合同未明确工资高低·我们
  • Q本人今退休去办理退休时发现少了两的工龄,社保人员叫我
  • Q无证驾驶交通肇事在乡村道路
  • Q群主组织人来发抢红包,扫雷。而且他中了可以不发,基本上都是发1000的运气霉一天

  •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
    微信咨询


    ↑长按,识别,加微信好友↑

    点击+微信好友:chinaLawyer9

    律师在线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法律知识:

    如何缴纳商标业务规费?
        一、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依法缴纳相应的费用。  二、缴纳途径  (一)直接办理  1、现金。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可到商.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会被量刑吗?
        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会被量刑吗?合同诈骗立案前归还钱款司法解释规定诈骗会被量刑,这是由于如果存在合同诈骗,构成犯罪,即使案发前已归还款项,公安机关立案后不影响定性,只会对量刑有影响。如果合同诈骗行为是已经实施完毕了,即合同诈骗犯罪即遂。那么涉案金额也已.
      单位降补贴算不算扣工资?一、单位降补贴算不算扣工资?单位降补贴算扣工资,补贴属于工资范畴。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
      有,根据法定要求,总承包单位都对施工安全、质量等负有主要责任的,所以为了对中下层服务单位有一定的约束,会形成协议合同以及备案这一种书面文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2023一、寻衅滋事罪量刑判几年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4、1寸照片一张二、起诉程序离婚案件的起诉.
      随着社会中出现的非法集资犯罪的最新形式让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遭受了损失,国家也对处罚和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作出了相应的最新调整,并且最高院在原有的条文基础上增添了更多的解释内容以迎合最新的需求。那么,非法集资最新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非法集资最新司法解.
      申请工伤认定不认的可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另外,第七十四条规定:旅馆业、饮食.
      一、财产分割地方法院去判决吗?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

    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行政赔偿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解除收养关系就是指对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通过一定程序解除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那么收养关系如何解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

    法律咨询中心 来访地图导航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简介、地址、电话

    全国法院导航
    www.da64.net 找律师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