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看守所_和县看守所地址和电话,马鞍山市和县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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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和县看守所位置在和县历阳镇巢宁路,从和县市区乘2路公交直达,和县看守所是和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

  律师提示:和县看守所不准亲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和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确定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无罪等,争取从轻处理、维护合法权益。

★和县看守所相关机构
  和县...地址:历阳镇东门大街19号
  和县...交警大队地址:昭明路8号

★和县看守所中秋节贺卡
  中秋节,和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都收到了一张充满温情的节日贺卡,短短数语寄托了民警对他们殷切地希望和真情地关爱.找律师网
  据悉,为缓解和县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思乡情绪,确保监所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和县看守所统一预定了约100张中秋贺卡,组织和县看守所民警在贺卡上写下对在押人员的寄语,虽然只是一张卡片,却让每一名在押人员都感到了和县看守所民警的温情关爱。“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张贺卡,没想到在和县看守所里我会收到一张给我的贺卡,感谢和县看守所的干部和领导,现在想想由于自己的冲动,犯了法,连累了他人,真的是不应该,感谢政府的关怀!”和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郁某感慨地说。 
  开展中秋节贺卡的活动,既缓解了在押人员的思亲之情,又丰富了看守所监区的文化建设,更彰显了监所 “人性化” 的管理,促进在押人员的教育改造。

★和县看守所多项措施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和县看守所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理念,严格落实各项安保制度和监管制度,确保了监所安全稳定。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节前,看守所会同驻所检察室、武警中队,对监区围墙、监控、报警装置、照明线路、电网、门窗、消防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监室、放风场、劳动场所以及在押人员人身物品进行了彻底清查,及时消除隐患1起。期间,还严密组织投监2次10余人,确保了安全.找律师网。二是开展医疗卫生普查。对重点病号进行摸排,并邀请县医院医护人员到所为112名在押人员进行血液、B超、心电图等常规体检,在医院..的指导下为患病人员制定了医疗方案.找律师网。在此基础上,要求所医24小时值班,每日巡诊2次,及时掌握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落实应急预案,以保证危重病在押人员平安度节。三是开展谈话考评工作。开展对重刑犯、重病犯的谈话教育和狱情分析,切实掌握监内动态,并严格落实处置监内打架斗殴“三定位”工作机制,铲除滋生“牢头狱霸”土壤。同时,将羁押表现纳入.量刑参考对在押人员进行考评,推动了在押人员积极表现,自觉维护监管秩序,提升了监管效能和安全指数。四是开展温暖过节活动。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节前教育,加强值班备勤、后勤保障及纪律要求。同时,加大热水供给次数和供应量,合理安排膳食,确保饭菜供应准点准时,热菜热饭。此外,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棋牌、征文等系列文体比赛活动,适当增加放风次数和时间,适时延长观看电视时间,丰富在押人员生活,努力营造监所内部浓厚的节日氛围。

★和县看守所开展对外开放日活动
  和县看守所经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持续深入地开展对外开放活动,进一步增加和县看守所工作的透明度,增进外界对和县看守所工作的透明度.找律师网
  开放活动开始, 包括特邀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在押人员的亲属在内的近20人作为公众代表,在和县看守所..等人陪同下先后参观了和县看守所收押室、提讯室、会见室、监区巡视监控室、监区医务室、在押人员食堂,实地了解了和县看守所日常执法活动、监所内在押人员生活环境、一日生活制度和人性化管理工作等情况。参观人员对公安机关开放和县看守所,让社会各界认识、了解和县看守所的做法较为赞赏,监所秩序良好,民警认真履职,推行人性化管理,对在押人员的管理由“惩处”变为“感化”,有利于在押人员的改造.da64.net
  此次对社会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县看守所规范化、人性化和精细化管理,对看守所内干净、卫生、整洁的内务秩序和监区环境,对监管民警严肃的警容风纪、严谨的工作态度表示非常满意,既拉近了人民群众与监所之间的情感距离,又增进了外界对监所工作的理解和支持.da64.net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强奸罪
  1、被害人是一个40岁的中年妇女,有着丰富的社会阅历,如果如被害人所说:被告人拿裸照胁迫她与其发生性..,为什么案发..天晚上,当时被告人并没有带照片,被害人愿意和被告人发生四次性..,更有甚者,第二天和第三天又发生了几次性..,期间被告人根本没有提及照片的事情,被害人的做法违背常理.da64.net
  2、如果被害人是因为被害人拿照片威胁来上海的,为什么在被害人提供的2012年8月3日的短信聊天记录中被告人还会这样说:“其实你来时就问我要照片就吓到我了”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被害人提到照片事情的诧异和莫名其妙。
  3、如果被害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强奸,为什么被害人案发当时没有报警,而选择在案发后近一个月才报案,至于被害人自己的解释实在很勉强。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无罪。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所谓“疑罪”是指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足,就是说证据处于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两难状态.da64.net。《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da64.net。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运用间接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是确实充分的,唯一的,排除其他可能的,“无充分证据排除被告人合理辩解的,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以及“对于证据不足,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指控,应作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找律师网。本案仅有被害人的控告,且与被告人的供述不一致,同时被告人的前几次供述是在承办警官的威胁、引诱下做出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公诉机关亦没有其他有效的证据予以佐证,不能形成证据链,据此所得出的结论也不是唯一的,被告人应被宣告无罪.da64.net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
  被告人赵某文化程度低,在两次作案的三个被告中,年龄最小,法律观念淡薄,根本没有受过法律教育,而且被告人有认罪悔罪表现,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对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在羁押期间,能严格遵守监所规章制度,没有再发生任何违法行为,因此,被告人主观恶意较轻,认罪态度较好.da64.net。而且一直表示已认识到自己所犯下的严重错误,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da64.net。本案系财产犯罪,且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人被抓获时,被盗物品已被追回,并没有给被害人造成任何财产损失。
  根据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刑罚的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政策,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是并未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赃物又已经悉数发还被害人。因此,被告人的罪行不严重,此情节显著区别于入室、持械等其他盗窃案件.找律师网。请求贵院本着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及考虑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能够对被告人赵某减轻处罚,给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监狱并不是管教被告人赵某的有效场所,由其父母提供教育管教,可以使赵某回到正常社会生活,节约司法成本,才是 的改造方式。如花似玉的年龄,真的不忍心看着这样一个女孩子走进监狱。被告人赵某长期脱离家长的管束,正是因为家长及其社会角色的不到位,正是因为许多法定的社会责任的落空,才使当前残疾人犯罪成为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公平的说,这种社会的责任让赵某来承担,有失法律的公允.找律师网。因此,只有对其实行减轻或免除处罚,才能体现社会正义和法律的公允。
  这些均是酌定的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贵院予以考虑。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系聋哑人,具备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之情节;被告人此次犯罪属情节较轻、罪行不重,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害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轻,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此再次恳请合议庭对其从宽处罚(建议适用拘役或单处、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2010年10月1日实施的人民.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有关构成盗窃罪的规定,结合本案情况可以在六个月以内拘役确定量刑.找律师网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非法拘禁
  本案中吴某某受被告人郭某某的指使,参与了非法拘禁张某某的行为,在.同犯罪中属于从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辅助作用,且在整个非法拘禁的过程中,被告人吴某某没有对被害人张某某采取殴打,侮辱等行为。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被告人吴某某提前离开郭某某家,属于提前结束犯罪行为,此情节希望法庭予以考虑.da64.net
  事发以后,被告人吴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参与的全部非法拘禁过程,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综合以上情况,本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吴某某在.同犯罪中系从犯,又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应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和县看守所律师谈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或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和盗窃罪都以他人财物为对象,都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上都是出自故意,并都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找律师网。这是二者的.同之处。但是,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持有他人财物的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该罪的主体.da64.net。2、犯罪故意的内容和时间不同。侵占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非暴力的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业已持有的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持有他人财物之后;盗窃罪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以不为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知道的秘密方法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且犯罪故意只能产生于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之前.da64.net。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或半公开的,而且必须是拒不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才构成犯罪;盗窃罪的手段只能是秘密的手段,而且即使窃取他人财物之后又主动退还的,也已构成犯罪.找律师网。4、行为对象不同.找律师网。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及遗忘物、埋藏物,且不限于动产,不动产也可能成为刑法第270条第1款侵占罪的行为对象;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的动产。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轻处罚
  刚才庭审查明的事实表明,被告人于某是..次参与毒品交易犯罪,其之前从未进行过毒品贩卖行为:一是被告人于某之前从未接触过毒品,本案所涉犯罪被抓是..次参与毒品交易,而且还是被阿明叫去的;二是对于毒品,被告人于某没有分辨识别能力;三是被告人于某从不吸毒.da64.net
  另外,关于本案钟雁雄的证言与事实不符:..,被告人于某之前从未与钟进行过毒品交易,钟在证言中所称的“每次”没有证据和事实证明;第二,钟购买毒品真正联系的人是阿明,并不是被告人于某;第三,钟见到被告人于某时称呼其“小于”,从不称其“四川仔”.找律师网。钟的证言有假证嫌疑,没有证据效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以上情况说明,被告人于某的行为对于社会危害程度很小的事实可以据此认定,敬请法庭根据这一情节,对被告人于某酌定从轻量刑处罚.找律师网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证词
  (1)曲某某的兰州拉面馆位于人民路20号4-5卡,吴某的天行电讯行位于人民路20号8卡,中间相隔3-4个卡位商铺距离(约15-20米),案发时吴某陈述其“正在我经营的天行电信(讯)行开工,突然听到外面很吵,我就走出去(即当时吴某在室内),一看,原来是兰州拉面馆老板与4名吃面的青年男子因面条问题发生矛盾.找律师网。那四名男子说面条里有头发,面店的老板就答应再做一碗给他们,他们也同意了。”也就是说:当时吴某在其门店室内,陈龙x等发现面内有头发也应在室内,各个证人均未陈述因该问题发生大的纠纷,也不可能炒闹到室外,那么隔着四堵墙、近20米距离、街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吴某是怎样的“千里顺风耳”能听到如此的争吵并八卦到过来看热闹?!
  (2)吴某陈述“他们(指陈龙x和曲某某)越说越大声,只听到那老板说‘你是不是一出来就来搞我’,那男青年说:搞你就搞你,惹你不起啊”。这也是谎言。陈龙x与曲某某之前的纠纷发生在一年前,对陈龙x的行政拘留时间.十天,曲某某怎么可能说出“你是不是一出来就来搞我”的话呢?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从犯
  被告人其不直接接受杨某某、刘某某的需求并接收钱款(根据一审查证的事实,该环节由吴某负责),也不负责文凭如何获得学院的名义及文凭的制作过程(根据一审查证的事实,该环节由席某、杨某、朱某负责),更不负责文凭的教育部网上认证工作(根据一审查证的事实,该环节由李某负责)。上述工作系本案犯罪活动的关键环节,其并不负责,即使没有上诉人的参与,上述行为仍然构成一个完整的类似于供货订单下单到发货的整个流程。其之所以能参与到上述活动中,系其基于个人..能够为李某和席某起到桥梁作用。而其之所以会并愿意参与到上述活动中,系基于对李某教育部网上认证能力的信任,以及对席某联系校方并办理真实文凭能力的信任。并且,该种信任并非凭空而发,而是有客观基础的。对其而言,其所作所为仅仅是利用文凭需求人的资金和涉案被告人的..网,贩卖违规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文凭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系购买学历的人与贩卖学历的人各取所需,其并无法骗取他人财物的故意。

★和县看守所律师以案说法
  马某某不具有职务上的便利,无法利用。贪污罪的基本要件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da64.net。就本案而言,马某某不具有职务上的便利,无法利用。
  指控存在明显错误.找律师网。事实并非是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承建了宾馆工程,而是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承建了该工程,财务科科长证言(贪挪6-P6)证实:(水洞宾馆工程款的拨付)正常由温泉旅游开发区建设部做列表付款计划,建设部部长签字,主管主任签字,然后送到财务部由我签字后,交给会计.da64.net
  负责现场的证言证实:我根据现场进度及施工情况对工程进行签证,然后报处长审核,处长再报到主任审批,最后由管委会财务部门根据签证情况付款。
  根据上述证人证言所反映的当时该工程的实际情况(也是他们各自的职责),从施工合同签订一直到付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涉及马某某,其没有主管、管理、经手公.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谈不上利用。
  特别指出,控方对该项指控除“证人证言”外,没有任何一份文件有被告人马某某的签字,指控马某某具有职务便利、利用职务便利缺乏证据支持.da64.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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