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在我们国家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在我们国家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压力不断增大,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快节奏”生活,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双份甚至多份工作,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对于这一问题,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得出完全相反的结论。我们认为法律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一起来理解下。
  
  一、双重劳动关系违法吗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承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双重劳动关系,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重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政策依据。所谓的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根据 1995 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应与下列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富余职工、放长假的职工;放长假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然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的职工;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职工。可见,原单位与上述劳动者属于劳动关系具有相关的法律政策依据。新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劳动者也提供劳动,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新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当然属于劳动关系。2 、双重劳动关系具有法律适用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和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2010 年9月13日颁发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 8 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根据相关文义解释和反义解释上述法规都可得出法律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二、发生双重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由此可见,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得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用人单位也不得招用该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新用人单位招用了该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和新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为法律对双重劳动关系的规定语焉不详,比较模糊,因此在第二次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能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保护,不得而知。但原则上讲,是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第二次劳动关系进行保护的。同时,正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不健全,所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在肯定双重劳动关系的前提下,自由裁量权比较大。比如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民一终字第0103号《民事判决书》中就支持了当事人在后一个用人单位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而前述几个判决书中人民法院则未给予其足够的劳动法保护。但这并不影响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相信通过我们的讲解,您都知道答案了。综上所述,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如果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影响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聘用岗位及职务
      聘用岗位及职务甲方因房地产开发项目需要,经考查、考评同意聘用乙方在锦玉佳苑项目岗位工作,并担任职务。二、聘用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201年月日至锦......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根据提出解除的主体不......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单位要......


·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 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变更转签是否该赔偿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转签劳动合同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通常需要将原劳动合同解除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谁赡养老人谁继承遗产吗?
      一、谁赡养老人谁继承遗产吗?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对继承......


·劳动合同法解除赔偿金怎么算?
      在生活和工作中,有关赔偿金的问题,一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争议的焦点。因此,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动法》关于赔偿金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解除赔偿金怎么算?下面就将这一问题进行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劳动合同法......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
      无结婚证如何生小孩,是怎么规定的?总体来说,我个人感觉其实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如果已经怀孕了,那么马上去领掉结婚证,然后办理准生证如果没有办理准生证,孩子出生了,必须要在一个月之内去办理准生证,结婚证以及出生证明,错过了时间,必须要做亲子鉴定......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会针对逾期付款、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交房等行为,都会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从自身角度出发,将对方违约责任定得越高对自己越有利。比如卖家可以要求买家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定为,每逾期一日,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这比央......


·债权人死亡 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吗?案情: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向债务人追债并起诉到法院2008年11月7日,被告陈某、邓某夫妻因经营生意需要向陈某全借款11万元;2010年4月20日,两被告再次向陈某全借款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债权人陈某全于2013年9月9日......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在刑事法律规范中也对轻伤进行了规定,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
      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一、破产重整的公司在破产重整中会获得哪些好处?1、破产重整是法庭内的重组,因此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受理了破产重整,所有的其他诉讼程序的执行都将中止,如欠债权人的钱可以暂时不还,甚至担保债......


·每一个人都难免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需要五险一金的
      每一个人都难免会遇到换工作的情况,随之而来的是需要五险一金的转移,但是有的人往往不知道五险一金转移需要什么,甚至忽略它们的转移,当等到需要五险一金的时候,唯有追悔莫及。为此,我们搜集且整理了五险一金的转移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有相关的办理办法。......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相关内容
·南京二手房律师
    南京二手房律师致力于二手房、公房法律事务的理论研究及实务,解读南京各大银行二手房贷......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位置?怎么去?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上坊桥经济适用房......


    开车撞死人要负刑事责任吗?一般是要判刑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网站优化合同应该怎么写?网站优化合同应该怎么写?网站优化合同范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如果社会主体无视法院的判决并且在明知判决内容的情况下拒绝执行不仅有可能对案件的当事人造成损害,甚至还有可能会对社会和国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本人在工上摔伤,现在也差不多治好了!我想请问下
·我是西安xx土门站送餐员,201701曰送餐返回途中因躲避斜穿一老人能赔偿多少?
·关于房屋贷款问题,我有一男朋友在离婚时把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给于了女方
·工地干活受伤左手大母指骨折 南安市霞美镇
·他人借用我的身份证 能贷款吗?是不是违法的?
·我想问下是不是有什么方法可以办成。
·这样认定合理吗?,对方无证.酒后.超速.肇事逃逸.对方直行超速68公里/小时
·工资条跟我实际发的工资少了600我已经辞职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