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老动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劳动关系在员工入职签署劳动
合同
的时候就确立下来了,如果公司会要求变更劳动关系,但是工作地点和薪资不变,这就意味着要重新签一份劳动
合同
。那么,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我们根据这个问题写了这篇文章,供您学习。
一、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
1、订立劳动
合同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
合同
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
合同
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
合同
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
合同
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
合同
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
合同
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
合同
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
合同
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二、劳动关系变更的注意事项
1、必须在劳动
合同
依法订立之后,在
合同
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
合同
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
合同
关系,如果劳动
合同
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
合同
的变更问题。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
合同
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
合同
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
合同
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
合同
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
合同
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在实践中,有此用人单位为达到变更劳动
合同
的目的,采取了许多变通的手段。如某用人单位根据工作的需要,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对考试不通过的职工,一律另行安排工作岗位或予以辞退。我们认为,劳动
合同
的变更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变更。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似乎公平,在未经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对劳动者不具有约定力。用人单位对原
合同
仍应履行。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
合同
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劳动
合同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
合同
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
合同
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
合同
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
合同
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
合同
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条的这一规定,是为避免劳动
合同
双方当事人因劳动
合同
的变更问题而产生劳动争议。如果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一般是当时签字的劳动
合同
已经修改,或者公司调整生产,劳动者身体状况不好等这样情况才会发生。劳动关系变更之前,双方需要协商好具体的变更细节。劳动关系变更之后,公司对原劳动
合同
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有时也会签订新的劳动
合同
。劳动
合同
必须是书面形式的,不能口头传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
人防工程的抗力等级分几级?您可能对人防工程很陌生吧。人防工程是在战争时代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建设的地下建筑。在那个战争的时候人防工程也是分等级的......
·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效力认定是什么?
一、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效力认定是什么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
·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
·
在很多劳动者面试找工作中,都会发现有很多用人单位都规定
在很多劳动者面试找工作中,都会发现有很多用人单位都规定了入职后必须过了试用期才能正常成为该单位员工。我国的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试用期的时间范围根据合同......
·
欠钱不还的赖子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赖子怎么办?1、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起诉的方法解决,利用法律手段解决欠债人不还款的问题。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
·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
·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需要提供担保吗?诉前财产保全合伙企业财产也是需要提供担保的,就算当事人不主动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
·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哪些?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包括哪些?按照国际惯例多委托当地知名律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风险尽职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重点是对企业现有法律风险进行识别、归类、评分和分级排序。1、要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法律调查,研究以往案例,发现和识别......
·
企业成败与人才
在人力资源的领域中,一直强调的四项人才甄选要素:1.专业能力2.人格特质3.企业文化4.经营理念,这些条件其实就是在帮企业找到「对的人」。除了专业能力外,拥有对的「人格特质」和能融入「企业文化」并认同企业「经营理念」的人才是真正能帮助企业从优秀跨到......
·
什么证据可以帮助你取得子女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
·
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
对于一个劳动者而言,要是被单位除名的话,其实也就意味着单位将其开除了,换言之也就是单位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有的时候,可能单位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将劳动者除名,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劳动者可以随便被除名吗?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介绍这个问......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的管理办法是什么一个好的、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的诞生,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在建筑工程建设初期,建筑方与施工单位会预留一部分资金作为建设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出了什么问题,这个资金会作为维修费用被用掉。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
南京商标律师
南京商标律师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包括:商标侵权打假,驰名商标认定,商标侵权认定,商......
·
试看律师如何成功代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被告应诉
在平时代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过程中,经常遇到原告起诉时胡子眉毛一......
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多少?一、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多少?假冒伪劣产品最高赔偿损失的1.5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时效一般是多久?过失致人死亡罪,逃亡十年后,仍然在追诉期,......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的最基本的交通常规,所以我们无论在生活当中有任何的事情都不是能够成为闯红灯的借口的,闯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请问离婚后复婚,还需要什么具体的手续吗?
·
我有一个远房亲戚有一个案件,现正在执行中
·
他是上门的,孩子会判给谁
·
请问公司变向解雇孕妇如何维权?
·
保险,您好我是私企,您好我是私企,我想给员工上国家规定的几项
·
警察和车主和伙欺骗我妈妈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律师
·
医院生产,非正常死亡。应该如何赔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