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首页>>法律知识

国家规定,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人,也名门禁止规定任何企业和单位都不得招用童工,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现在社会,还是有一些工厂招用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那么企业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用人单位招收童工犯法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就禁止使用童工分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农民、城镇居民使用童工”。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四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至十三条关于“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二、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 1、认定赔偿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雇佣童工。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二条,童工是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对于童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童工和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次要明确童工致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最后要明确童工在工作中受伤该如何得到救济。?2、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法律明文禁止的用人关系理应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也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严令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3、童工不能认定赔偿。正因为童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而成立雇佣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并不为童工缴纳工伤保险,童工致伤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不受《保险条例》的保护。?4、童工赔偿的救济有以下途径:一是应及时对童工加以救助;二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是非法用工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四是通过法律途径诉诸司法。因童工致伤不能通过工伤保险的途径加以解决,而应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加以救济。当童工在工作受伤时,应首先及时救助,确保童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最少损害。其次,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对童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后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如果单位不履行一次性赔偿金义务,则可诉至法院,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认定侵权责任,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从以上文章我们可以知道,首先,用人单位招用童工是犯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后在用人单位不小心误招了童工,那么用人单位招童工童工有赔偿吗?首先童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那肯定是要赔偿的,雇佣关系不受保险条例保护。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团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子女 抚养、婚姻房产纠纷、股权纠纷等
      镇江婚姻家庭律师从婚姻家庭的细腻视角处理情感纠纷,通过细致入微的沟通,......


⊙专业律师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3年
1856790637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书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


·一、新政策工龄30年退休多少钱?
      一、新政策工龄30年退休多少钱?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身体难免会出现一些意外,从而患上疾病。而此时到医院看病就医的,就需要向单位请假,这段时间也可以被称为医疗期。那么实践中,职工医疗期该如......


·建设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质量管理则是建设工程中很重要的
      建设工程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常见,质量管理则是建设工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若是质量出了问题,那么这个建设工程就是不合格的,而要是成了烂工程,不仅工程不能交......


·专利申请权转让当事人的义务
      专利申请权转让,是指专利发明人将法律还未赋予的发明权,但是,通过申请有可能获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进行转让,从而丧失申请专利权利的行为。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转让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在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应明确当事人的义务。  一、转让方的......


·怎么起诉离婚才会成功?
      怎么起诉离婚才会成功?一、怎么起诉离婚才会成功第一,写离婚起诉状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呢?(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
      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评估程序是怎么的?商标在人们生活之中无处不在,可能一瓶水外面的标志就是一个商标。商标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在转让前一半都会此商权进行评估,那么商标权评估方法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商标权的评估方法在商标权评估中......


·2023年上海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一个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理赔。上海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强险赔偿标准包括住院时医疗、护理上所花费的钱款,耽误正常工作的费用,住院期间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和其他器具的费用。死亡、残疾后可获得丧葬......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3、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4、违反林业行政......


·金融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是否会判刑
      非法集资案件就是属于经济犯罪的一种,对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的破坏性也是很大的。一般正规的金融公司肯定是符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的正规经营法则的,但是非法集资有时候也是打着金融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不过,如果金融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话,肯定公司员工最担心的......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
      买卖不破租赁与破产之间适用吗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除了适用普通法以外还应当适用《企业破产法》等特别法的规定,且特别法的规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法律位阶高于普通法。租赁房屋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即属于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受到《企业破产法》的调整,......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
      对于口头解除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吗?一定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之后才有效,口头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处理;不然是很容易引起纠纷。口头合同的缺点是很明显的:因没有文字为据,一是对履行没有约束,二是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


    售后回租是否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售后回租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而且对于抵押权中也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不包括;买卖不破租赁的例......
    什么人有优先购买权1、房屋是承租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售租出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
    民事主体在实施了犯罪行为之后,若其他的民事主体,掌握了其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会向当地相应司法机关,提出司法救济的请求,司......
⊙专业律师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4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3年
1856790637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330519114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欠债不还上诉,你好,你好,我是刚刚跟您联系的户主,到法院起诉
·信用卡一张,做生意被骗了,现在身无分文,家里已经是毫无能力了!电话也是一直接听的
·请邦忙回答,谢谢。,我父亲生前把一套住房赠与给我亲妹妹
·我想问下借钱不还法律上可以处理吗
·离婚起诉抚养费
·关于社保的问题
·沈阳日照监狱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离婚案件被告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不一致,一审由常住地法院受理判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