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股东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形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法》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二。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什么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大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两种救济权利。1、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但享有撤销权,此种撤销权有别于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撤销权,这是因为股东大会决议具有合同的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股东会大决议的内容并不局限于股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划分,还可能包括公司经营、投资、劳动报酬、管理人员薪金等一系列问题。2、股东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法院撤销股东大会决议,应列公司为被告,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力机构,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效果只能归属于公司本身。3、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存在法律瑕疵或违法可能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定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的除斥期间为60天,起算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请求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并没有相应除斥期间的规定。针对于股东临时会议的召开,一般是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才会召开临时会议,具体的情况要根据公司的实际相关经营效益来进行判断。董事和股东以及监事都有权召开相关的股东临时会议,股东临时会议会商讨公司的相关战略未来走向以及实际情况怎么解决。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
      南京追讨欠款律师函是南京律师专门针对欠款人制作的具有法律依据的专业法律......


⊙专业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
      一个公司法人可以管公司财务方面的业务是否可以当成立了一个公司,不管规模的大小,各部门都应该有相应必要的职务人员,而是在对于正在发展中的公司对职工人数要......


·公司立案非吸还逮业务员吗
      需要看业务员是否知情以及有没有参与其中。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
      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倒签提单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一般可分为二......


·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我国法律中是进行了较多保护的。但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方面,其实与普通婚姻的处理是一样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一定会判给母亲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盗墓贼法律上是怎么判罚的?
      盗墓贼法律上是怎么判罚的?根据刑法第328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义务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托运人应按承运人的要求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
      在我国如何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撤销不公平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满足以下条件:1、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胁迫,指以当事人或其亲人的生命等相威胁等情形。欺诈,是指在离婚时,以欺诈、欺骗的方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以欺诈的方式伪造......


·婚后出轨算不算重婚罪?
      一、婚后出轨算不算重婚罪?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


·一、 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双方离婚不要子女抚养权还要支付抚养费吗?不要子女抚养权,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买二手房需要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的交易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孩子上学还是大城市里的上班族,都会需要一套二手房。但是二手房的买卖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还需要许多的费用。那么您知道买二手房需要交哪些费用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买二手房需要交哪些费用二手房税......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谁?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父母双方。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就是说,对于未成年的孩子,父母是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父母双方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平等的,除因死亡、或父母子......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
    现在男方出现欠债问题离婚法院是否会查封我这处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

    成立协助组织卖淫罪该如何处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
    构成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
⊙专业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遇到一个特别无赖怎么办,讲理没用,他甚至用我亲人的命来威胁要求复婚,我不愿意。
·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金有那些?打交通事故赔偿的官司是不是要先交代理费?没钱
·请问五一期间固原市看守所可以安排律师会见吗?
·员工工资拆分,员工工资拆分是否合理
·别人借我钱,打的借条已到期还是不想还钱咋办
·没有签协议,出了工伤怎么处理?
·31号单位会中奖了因为单位办离职是每周四也就是3号我提交了离职申请奖品要号才能发我能拿到奖品
·打人者会多长时间被法院放出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