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就会有明确的说明
首页
>>
法律知识
劳动
合同
在签订时就会有明确的说明,关于解约的要求,比如说赔偿等问题,劳动
合同
终止通知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劳动
合同
的终止通知书应该怎么使用呢?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劳动
合同
终止通知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
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
通知书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
合同
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
合同
关系: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
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
达成协议;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
合同
无效;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
合同
到期;
1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
13、其它:
您可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其它费用:____元
请您于前述劳动
合同
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劳动
合同
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以前述1至4项、11项原因解除或终止时,需提前30日通知员工;
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签收栏: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
签收人:
年 月 日
解除或终止劳动
合同
通知书应该如何使用
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
合同
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赔偿。如果员工有几年的工作年限,索赔很容易就上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需慎重。
终止劳动
合同
同样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而通知终止劳动
合同
,那就等于是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
。
反过来讲,如果确实符合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应该发出通知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到底什么时候离职、因何离职都说不清楚。
注意一点,通知书上列明的理由应与实际的理由一致。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因为不胜任工作解除某员工,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严重违纪。最终败诉了。
如果员工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则将该通知书与《解除终止劳动
合同
证明书》一起快件邮寄至劳动
合同
或入职登记表上员工确认的通信地址,快件单上写明文书名称,作为证据。如果邮寄也无法送达,则可采取公告形式。
相关法条:
《劳动
合同
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
合同
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
合同
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
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
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
合同
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
合同
终止:
(一)劳动
合同
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
合同
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
合同
终止。
”相关知识,我们从上文中了解到,劳动
合同
的终止是在有些情形下可以直接终止的,比如说
合同
期满了,或者劳动者死亡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本站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按照规定衡阳工伤鉴定要多少钱
目前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权益问题,维权意识在逐渐提升。那么劳动者一旦在发生工伤之后首先就要选择去做工伤等级鉴定,从而申请工伤赔偿。申请工伤等级鉴定一定......
·
工伤认定 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认定单位举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
·
满了16还算童工吗
为了节约生产成本,个别企业会使用童工。使用童工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法律禁止使用童工,对于使用童工的企业以及童工的监护......
·
厦门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依据及范本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的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自己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可以在寻找工作中运用该证明。那......
·
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法律对刑罚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而且我们知道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也是其中之一。可是,很多人对我国对缓刑规定的内容不太清楚。那么,缓刑算判刑吗,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缓刑算判......
·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所以制定了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为的是让拆迁的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所出版的标准。那么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国有土地上房屋......
·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应对,无效情形有什么?签空白合同书时拿手机拍照暗中保存证据。即使签了空白合同,也必须要求自己保留一份,如果他人逼迫自己签订空白合同,可以立即去相关的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维权,主张这份空白合同无效,并要求重新......
·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持有、使用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
·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什么?犯集资诈骗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
·
一、成都二手车过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成都二手车过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书3、机动车号牌一副(退牌车辆提供退牌更新证明)4、进口车查询单(进口车须提供)5、车辆购置附加税证6、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
·
如何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
如何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由于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转让,故而此类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程序比审理国有土地的纠纷案件简单。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可自由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
南京合同违约责任
南京合同法律师提供合同法领域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建筑工程和房产律师服务......
·
镇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多少钱?如何取保候审?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须知 1、律师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委托的律......
诉讼费收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
寻衅滋事罪主犯的认定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犯罪常常表现为共同犯罪的形式,此时对行为人量刑处罚的,需要先区分其身份,是属于主犯、从犯还是胁从犯。不同的犯罪身份,对其的处罚不同。那么您知道寻衅滋事罪主犯的认定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
·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货款欠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欠条简洁、方便,人们经常使用写欠条的方式来证明双方的债务关系。那么关于贷款欠条,国家有哪些有关的法律法规呢?我们整理了贷款欠条的法律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详细请阅读下文。一、《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办理期房抵押时贷款合同除了购房人外能允许增加一个共同贷款人san
·
你好,因为父亲对婚姻不忠诚,夫妻正闹离婚,请问他们离婚债务是
·
本人因为老公出轨好几年,准备要离婚,生了一男一女大的是女儿,
·
离婚需要两个人一起去 直接去哪办理
·
后来自己上班没时间,叫他帮忙看着买,后来亏完了,还说我欠0000.这钱还能要回来
·
手被绞伤理赔,我在工厂操作机床时
·
我签了三合同,如今工作快两了!如果不辞职直接走,会对我的
·
学生险的理赔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