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关于劳动
合同只要签字吗?
《劳动
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
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
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
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
合同生效。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
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
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
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
合同有效。
2、在劳动
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关于代理以及《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
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
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
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
合同。
二、签劳动
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1、劳动
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
2、劳动
合同的期限
劳动
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
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
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
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
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
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
合同或者劳动
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
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3、对非全日制用工要特别注意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4)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
保险,否则发生工伤事故则要承担相关责任。
4、高级管理人员签订注意事项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
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
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
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
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
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
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
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
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
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
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只签字,根本就不需要盖章的,签字就代表着此份
合同已经正式的生效了,员工和公司这一方都不需要专门的在
合同当中盖章的,可见劳动
合同只要签字吗的这个问题也是非常的好理解的。第一次处理劳动关系的时候固然小心谨慎为好,但用人单位和社会其实更需要的是懂得在原则的范围之内灵活变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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