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刑事报案能中断行政诉讼时效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一、刑事报案能中断行政诉讼时效吗?
  
  
  刑事报案不能中断行政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对行政诉讼适用时效中断作出的排斥性规定,阐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不可逆转的,不会因《民法通则》规定的法定事由出现而出现诉讼时效中断问题。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
  
  
  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
  
  
  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
  
  
  断的效力;
  
  
  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
  
  
  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
  
  
  4、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指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通常只是对当事人有效力。但有时时效中断之效力应仅限于使时效中断之人,如在连带债务中,因其中一人对债权人承认而时效中断,对其他债务人应无影响,对他们来说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果。
  
  
  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在出现了民事诉讼法之中规定的一些法定情形之后,是可以使得债务纠纷关系之中的诉讼时效中断的,但是对于任何的犯罪主体而言,若是公安机关已经接收到了报案请求,此时虽然摘取人的权益会受到侵害,但是却依旧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浦口知识产权律师_南京市浦口区知识产权律师推荐,处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
      浦口知识产权律师长期从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


⊙专业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8年
13921104310

安徽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上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
      刑法中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1、刑法中没有规定如何计算偷税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敲诈勒索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诈骗罪的犯......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一、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既遂的处罚是5年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董事长选举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存在着许多大大小小的公司,有国企、外企国有等,这些公司除了一些基层员工以外,还需要高层阶级的人来经营的和维护的,其中最高阶层的就是董事长。一个公司的董事长就是公司的总领导者,因此董事长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七种情况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怎么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太多的话通过诉讼解决。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


·重婚罪的概念以及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概念:1、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这种有配偶的男女,在自己的配偶尚未死亡,或者还未与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时,再与他人结婚,从而构成重婚。这里即包括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登记却与他人以夫妻相待,同居生活在......


·票据权利瑕疵的四种情况
      票据权利的瑕疵的四种情况:伪造、变造、更改、涂销。(1)伪造,就是一种无中生有的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名义为票据行为。伪造的后果: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被伪造人不负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票据责任的承担,而作为伪造人要承担民事的、......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公司里面的股东在出资之后会利用一些手段,抽逃出资,将资金用在自己的生活当中。实际上,公司法对抽逃资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相关的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很多人都想知道以下。公司......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
      疫情银行还房贷的时间可以延迟吗?疫情期间可以延迟还贷,《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委托代理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被拆......


    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
    一、买卖不破租赁可以涨租金吗?租房合同是合法合同且没有到期的,房东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涨房租,但房东不能随便涨房租。房东要是......
    隐名股东的股权被转让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吗?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
⊙专业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8年
13921104310

安徽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上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起诉离婚,律师你的地址
·不明男孩把12岁女孩扣押
·合同纠纷,合同有许多错别字还会有法律效力吗?列如:乙方一年内不得推(退)出
·农村私人地基建娱乐场所后地基还属于私人的吗san
·家人在晚上十点被三人闯到家中打伤
·你好我的照片裸照,和电话被别人发在网上了,算不算违法行为
·可以认定开发商违规操作吗?
·请问法律规定对于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有什么要求吗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