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股东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是谁?
首页
>>
法律知识
股东会决议实际控制人是谁?实际控制人,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
股票
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二、司法解释在实践中,社会公众投资者往往很容易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获知某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是谁。但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某些情况下则很难辨别。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控股股东,也可以是控股股东的股东,甚至是除此之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
证券
交易所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要追溯到自然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最终控制人。不弄清楚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谁,就难以辨别由实际控制人操纵的关联交易,也无法对其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及是否会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影响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可能使投资人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实际控制人必须对公司的股东大会有一定的发言权,在公司的生产和运营中,往往属于大股东或者
股权
占比较高的股东,由于其具有的决策权和政策的制定权,往往能够对公司的发展和转型起到决定性作用,但必须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才可以
执行
。
·
浦口借贷律师_南京市浦口区借贷律师处理民间借贷、企业拖欠货款、金融借款等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南京市浦口区借贷律师处理南京市及浦口区民间借贷、讨债纠纷、借贷纠纷、债......
⊙专业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一、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责任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人代表是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因素,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其他公司都需要有法人代表,私募基金公司也一样......
·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分立的法律效果是什么(一)公司的变更、设立和解散在派生分立中,原公司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并产生新的公司人格——分立......
·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有哪些?任何的公司都有都有很多的事项,有些是些小事项,有些则是重大事项,一般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是有股东会决定的,股东掌握着公司最基......
·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书,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一、保质期过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是否可以......
·
小孩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抚养小孩是大事,如果少了父母的抚养,一个是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小孩很有可能会因此无法存活。而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夫妻而言,此时也需要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在签订小孩抚养费协议的时候,可能很多人无从下手。下面整理相关协议一份,帮助你......
·
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人死了之后的遗产怎么分配?人死了之后的遗产应该优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逝者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那么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财产继承,财产继承者有多人时,应秉承平等原则进行分配。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
·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
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否撤销?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撤销解除。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
·
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
一、死缓限制减刑具体条件有哪些《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
·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去法院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理?首先要写好起诉书,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包括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纳诉讼费,相关证据包括借条、转账抄记录或者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院受理后,等待法......
·
夫妻中丈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
夫妻中丈夫家暴怎么起诉离婚?夫妻中丈夫家暴直接去法院递交起诉状即可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只有符合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而......
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一、仲裁委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仲裁委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撤销的;《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
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依法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年休假的天数以及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等事项。下面我......
·
离婚房产比例如何确定?
夫妻之间离婚的条件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此时,夫妻之间对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就十分重视,都希望获得更多的财产。房屋作为高价值的财产尤其受到了更高的重视程度。那么,夫妻分割离婚房产比例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
⊙专业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921344401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8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要离婚老公不同意想多分在我爸妈名下的房产
·
工龄证明怎么开,律师您好我是在职员工再来本单位之前我曾在乡中学教过十多年书我想把
·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的一些问题
·
能要求对方赔付车辆贬值费吗
·
货款不给,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
我想咨询下(2019)皖0221执577号的执行情
·
企业干部违法被判刑缓期执行的是否可以保留公职
·
农田征用补偿,我父母09年的时候把房子卖给别人了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