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工伤伤残人员退休待遇如何?
首页
>>
法律知识
工伤伤残人员退休待遇如何?(一)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
保险
基金
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
保险
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
保险
基金
补足差额。(二)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五至六级的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
保险
费。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改发基本养老金。(三)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以及5至六级由企业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随其它退休职工一并调整养老金,但按养老金调整办法计算调整额低于按工伤
保险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由工伤
保险
基金
补足差额。二、可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一)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5号)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
保险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工伤
保险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复函[2008]375号)认为: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
保险
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
保险
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一旦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会承担劳动者的
医疗
赔偿,即使劳动者退休依旧可以享受这份待遇,我国法律也有规定,只要是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都属于工伤,会负责到底,但是工伤的认定必须要符合标准才能被审批,也希望不要对这份补偿有什么想法。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求职人员在寻找工作时,其实是一个员工和公司双向选择的过程。员工在选择公司时,通常会查阅公司的相关资料,看这个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但是在入职三天后发......
·
如何劳动关系确认才是合法的?
在我国的法律中国,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可以分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等,由于这些关系比较的相似,所以不少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会考虑......
·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国家工伤鉴定标准2023的参考依据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
·
骨折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工作中,因为各种原因发生工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生工伤的伤及部位也各有不同,无论受了怎样的工伤,经过工伤鉴定的都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包括常见的骨折也是如......
·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由于现在建筑工程频繁出现豆腐渣工程,因此为了解决建筑工程出现问题而找不到人维修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等达到一定时间后再予以返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
生产、销售劣药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我国目前伪劣产品盛行,很多物品都存在造假的情况。药品也不例外,在一些机构仍然存在着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行为。这一行为给患者带来很大的风险。我国刑法也对此规定了相关的犯罪,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生产、销售劣药罪客观方面。一、生产、销售劣药罪的......
·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
·
房产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
·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种种原因,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送达正式的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证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再有劳动关系、表明解除合同时间和劳动者已收悉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处理可能出现用工纠纷的重要依据,那么,解除劳......
·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
我们知道父母双方离婚后,法院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但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孩子满18岁之前,另一方是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那么如果另一方没有能力或者拒绝支付抚养费,那么法院可以判决不承担抚养费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
·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怎么算
广西建筑工程预算怎么算广西建筑工程预算如何计算?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
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何避免纠纷
准夫妻是指马上要办理结婚登记,但尚未办手续的男女。现实中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的情况比较多,而此时有的是登记在双方名下,有的则是登记在一方名下。不管是哪种情况下这都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那一般准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如何避免纠纷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徐家堰,一级看守所,来访路线导航:坐......
·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_南京市秦淮区白下看守所地址,电话和邮编,乘车路线和地图,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南京市白下看守所因白下区秦淮区合并故改称南京市白下看守所(已经合并到南......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都是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会选择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然而此时,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也是会......
第五条对道路运输业经营者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可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扣留车辆营运......
什么是公司法人格否认?公司法人格否认,实际上应该是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在一个公司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可能并不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孩子的姓名,我的孩子5岁
·
您好,我爷爷在四十几岁的时候离世,离世原因我追问家里的叔叔们
·
浏阳看守所寄信的邮编是多少
·
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抚养权
·
同居2,没领证没办婚礼,彩礼是否该退还?
·
楼房下水使用年限,楼房下水使用年限
·
工作多年企业都未交社保,一直自己交,我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
这样的交通事故能定我们全责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