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不一定,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不需要赔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
合同法
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
合同法
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仍不超过十二年;
(三)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倍的数额支付;
(四)还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称劳动者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要不要支付赔偿金,其实和在用人单位工作了几年是没有本质的联系的,工作时间的长短会最终影响到赔偿金的多少。但是,领不领赔偿金是要结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来对待的。如果工作了十年以上,但是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当然最终可以一次性获得将近十个月工资的赔偿。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
年薪级工资标准是什么一、薪级工资标准1、岗位工资(元)中学高级教师(副高职称)岗位为七级(930元)中教一级岗位(小教高级)为十级(680元)中教二级(小教一级......
·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的话,那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那现实中要是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那此......
·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些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些费用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些费用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
员工个人年终奖免税吗?
对于很多企业员工来说,年终奖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但是税员工个人年终奖免税吗?在这里我们告诉您,员工个人年终奖是需要依法纳税的。年终奖需要满足个税起征点,并......
·
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对于抚养费的金额,国家没有具体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是双方协商确定的,协商应根据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进行衡量,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将对“法院判决抚养费的依据”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
在我国单位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其实在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当自己单位的员工遇到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该在第一时间内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这是在我国法律上受保护的。要求各用人单位必须都要做到,否则用人单位不尊重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的话,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
·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
·
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什么时候行使?
根据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
·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是怎么算的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
·
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对于夫妻双方来说,离婚肯定是双方家庭和双方本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一个情况。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各地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双方为了争取各自的利益,可能会聘请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聘请律师的话,您比较关注的会是律师的收费标准,那么离婚房屋分割律师收费标......
·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
荆州318国道征地补偿我国在进行城市建设与规划时,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无可避免的会涉及到土地征收。土地征收,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这两种土地分别分布在城市与农村,进行征地补偿时,农村的土地补偿项目稍多。由于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差异,......
·
遗弃家庭成员多长时间构成遗弃罪?
一家人,本来就应该和和睦睦的相处,善待老人,抚养子女这是最基本的义务,但是在我们生活中,还是有很多的人不愿意赡养自已的父母和抚养自己的孩子,又或者不抚养残疾的亲人,这些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关于何时构成遗弃罪,下面我们将以......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相关内容
·
南京债务追讨期限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专注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讨债、追债、债务诉讼、债务追讨......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位置?怎么走?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电话:025-84427177......
民事法律规定欠网贷多少会被起诉?由于网贷比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贷手续简单,故而不少人会选择网购的方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行政处罚到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开发商为了获取流动资金,把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这是普通的商业行为。对于购房者来说,购买了抵押房,而又不知内情的话,会给他......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亲人被踢了,脾脏破裂并摘除,这个要怎么索赔?
·
1--我女方,桂林。他男方,百色。 2--现在不在一起了,
·
车祸骨折,司机全责,受害人住院期间糖尿病控制费用谁负
·
我要向最高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申诉,可以直接寄文件过去吗?
·
我可以起诉法院吗?
·
我和朋友合伙儿做生意。现在款项都在他那里。我要求他对账。他也
·
没有购房发票能办理房产证吗
·
请问像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要是有该多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