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被监外执行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首页
>>
法律知识
被监外
执行
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一、被监外
执行
可以在当地上班吗?
被监外
执行
的罪犯可以在当地上班,监外
执行
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 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
执行
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
执行
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监外
执行
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
执行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
执行
: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
执行
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
执行
。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
执行
前,暂予监外
执行
由交付
执行
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
执行
后,暂予监外
执行
由监狱或者
看守所
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监外
执行
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
缓刑与监外
执行
有4点不同:
1、监外
执行
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
执行
。
2、监外
执行
以有碍关押
执行
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
执行
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
执行
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
执行
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
执行
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4、适用监外
执行
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
执行
,差别只是
执行
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
执行
刑罚,除此这外不再
执行
原判刑罚。
事实上,对监外
执行
罪犯来讲,监外
执行
期间不是不允许在本地上班,而是客观情况可能无法实现,类似于因为患有严重疾病被监外
执行
了,等身体恢复的能上班了,除非刑期已满,不然就应该在监狱中
执行
剩余的刑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山西省临汾征地补偿参考标准有哪些
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被征地者一种经济补贴,尽管这类事件经常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但是具体到征地补偿标准时么对于这还事件还是不清楚的,不仅因为我们很少接触这类......
·
陕西省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年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
·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一、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侵权起诉状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原告:(写明基本情况)地址,邮......
·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规定只要政府部门征用了人民的土地,那么就必须在经济上对他们给予补偿。而具体的补偿办法每个地区都不一样,这就需要政府部门针......
·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
·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
假冒商标注册罪怎么判(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
·
欠条格式是怎样的,公司欠条如何写?
欠条格式是怎样的,公司欠条如何写?现实中受房价、物价的影响,个人借贷的现象越来越多。而此时大部分人就会比较关心,这个欠条是怎么写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准确了解相关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欠条格式是怎样的。一、欠条格式是怎样的......
·
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是存在着很多的概念,名词对您来说比较陌生,比如说他项权证,可能您都知道这肯定是跟房屋贷款进行抵押的时候有一定的关联,但是具体的并不是特别了解,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在我国房地产他项权证是什么?一、在我国房......
·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
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有什么办法如今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债务的纠纷,那么,面对公司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呢?整理了关于公司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
·
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
一、临时的用工合同怎么写?临时的用工合同要包含的方面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以及其他注意事项。二、临时的用工合同标准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
·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知道所谓的一房二卖并不是传说,而是真实
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知道所谓的一房二卖并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可能会发生的事情,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有关处理一房二卖纠纷的法律知识。那么,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开发商一房二卖如何处理在实践中,有......
·
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双方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就是调整劳动双方关系的主要法律文件。我国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也有大量的条款涉及到劳动合同。那么,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代理有关婚姻、继承案件,包括离婚、婚姻赔偿、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
·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什么地方?电话号码?怎么写信?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东北路5号,电话:123......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拿到建房的审批手续的,就算违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
一、专项诉讼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甲方(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身份证号码:(自然人,留身份证复印件)电话:(自......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专家您好,我想在最近买的房子加周多孙女的姓名,可否?有什么特别规定,以及利弊如何,请教一下。谢
·
未成人借高利货犯法吗,并且没有担保
·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局抓人合理吗?
·
这种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一名会计
·
如果想在一个公司以技术入股的话怎么入啊?
·
这样的事件是属于医疗事故吗?
·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
我的土地被政府占用没有合理的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