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网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样的?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既遂的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处罚是十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情况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监管职责,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脱逃,是指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从羁押场所如看守所、拘役所、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等或者押解途中或者审判场所逃走,从而脱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虽然在押但不是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而是其他人员如被行政、司法拘留的人员、劳动教养人员逃离羁押,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亦应以他罪如玩忽职守罪论处。所谓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羁押场所、押解途中未按规定采取有关看守、监管措施;擅离看守、监管岗位;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有脱逃迹象,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时,不及时组织、进行追捕等。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脱逃是由于行为人的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而造成。本罪属结果犯,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是指致使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致使多名犯罪嫌疑入、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脱逃致使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受到严重影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后打击报复控告人、举报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等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以后,打击报复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同私放在押人员罪一样,只有司法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但这是针对在押人员脱逃这一后果而言的,对于其玩忽职守的行为,则表现为明知故犯。故意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属私放在押人员罪。对于负有看管犯罪嫌疑人等职责的司法职员来说,在履行自己职责的时候,需要对工作保持认真的态度。这是由于一旦由于司法职员的失职,才导致犯罪人员逃离被关押的场所,那么此失职职员就有可能会被量刑
  
  
  

·丽水律师积极走访企业,引导法律防范作用
      丽水律师主动出击,全面走访法律顾问企业和单位,充分发挥律师在该县经济转......


⊙专业律师

安徽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上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如果遇到了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就要第一时间相关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按照受害者的叙述进行依法侦查,......


·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
      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


·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些,贪污罪的刑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近两年来,国家反腐力度是越来越强,很多官员因贪污罪落马,而锒铛入狱,这是政府自身建设的表现。所以,了解贪污罪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贪污罪主观构成要件有哪......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
      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一、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怎样的?职务过失犯罪主体的分类是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异议的区别是什么?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异议的区别是什么?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


·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如何判刑
      在故意伤害中,轻则导致受害人轻伤,重则会直接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实践中,针对不同的伤害情况,此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到底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如何判刑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一、故意伤害致死亡的如......


·一、链家租房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
      一、链家租房合同到期后怎么续签?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或者是在原来的合同的基础上进行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而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与承租人由原来的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转为不定期租赁合......


·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很多的交通设施也不断的在投入和建设中,然而各地在拆迁之前都是会对当地的居民进行补偿的。而对于顺德市的居民来说,顺德市的顺德地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您一起来阅读一下下面的文章吧。一......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会赔偿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有哪些内容一、技术准备施工技术文件是指导施工各项活动的综合性文件。施工前一定要认真审核图纸,有疑问及时与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解决。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作工艺文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括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控......


·过失犯罪类型有哪些2023
      过失犯罪类型有哪些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


·一,回迁房买卖公证有效吗?
      一,回迁房买卖公证有效吗?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第一种情况: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


    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一、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需要仔细对房屋的各个区域做出验收,而不能简单的交付了房屋要是就算完,这样只会给自身造成损害。而在......
    上下班事故算不算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包括四层含义:①“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工......
⊙专业律师

安徽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17798297475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9年
1850156038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052261268

上海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6年
18662891662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南京市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亲戚的孩子卖假货被拘留了,如何办理
· 售后公房一套,父亲与我两人共有(一半为共有财产,一半为我继承)。出售要交什么税
·我要申请会见。
·刘律师你好,我关注你一年多了,现就(劳荣枝)一案,我们(自愿
·居住证续证,你好我想咨询现在的居住证续证收费是否合理?
·有一个朋友,街钱不还,当时没有打欠条。现在是不接电话也不回短信,电话,QQ也拉入
·债务纠纷需要找律师事务所
·新建高速公路应离原有建筑物多远

律师文集
找律师网www.da64.net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