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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9个生态功能区法庭所审结案件的上诉案件和全省中级.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
江苏.新一轮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9家按照流域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建立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 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把探索生态环境保护“中国方案”的重要司法改革任务交给江苏.,批准在南京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并批复明确9家专门法庭案件管辖类型范围。 根据江苏生态功能区划,9家环境资源法庭分别为: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设立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江阴市人民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如皋市人民法院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在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东台市人民法院设立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在灌南县人民法院设立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徐州铁路运输法院设立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据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位于长江经济带下游的长三角地区,人口密度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多、人均环境容量小,经过几十年发展,江苏累积的环境问题非常复杂,叠加的环保压力十分沉重。尽管近年来江苏治污减排力度、执法监管力度、制度改革力度持续加大,环境质量形势加快好转,但总体上还没有迈过环境高污染、高风险的阶段,彻底扭转环境容量“超载”、生态成本“透支”的局面,全面解决好历史形成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环境资源高质量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 此次江苏.首次设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与九家按照流域划分管辖区域的专门法庭,跨行政区划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建立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将对江苏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据江苏高院介绍,指定设立环境资源法庭的.将集中管辖全省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环境资源..审案件,其余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具体案件管辖区域为: 1、南京铁路运输.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2、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的环境资源案件; 3、江阴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4、如皋市人民法..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管辖南通市(不含启东市、如东县),扬州市,泰州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5、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 6、东台市人民法院黄海湿地环境资源法庭管辖盐城市(不含滨海县、响水县),启东市、如东县的环境资源案件; 7、灌南县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连云港市,滨海县、响水县,淮安市淮阴区、涟水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江苏海域内发生的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8、徐州铁路运输.淮北丘岗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徐州市(不含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 9、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找律师网。 通知中还明确,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中的涉土地行政管理案件暂不纳入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案件范围。对于刑事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协调检察机关采取相应的集中管辖,由集中管辖.向具有管辖权的环境资源法庭提起诉讼,或由检察机关属地管辖,跨越行政区划向具有管辖权的环境资源法庭提起诉讼.找律师网。 集中审理下列资源环境案件(集中审 判资源环境类案件案由详见附件): (1)行政案件因污染、破坏环境发生行政争议而起诉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包括政府、 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海洋渔业部门等)作为或不作为的案件,以及由此所引发的行政 赔偿纠纷案件。 (2)刑事案件《刑法 》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的与 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部分犯罪案件,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部 分案件,第六章“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和第九章“渎职罪”中规定的与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部分案件.找律师网。 (3)民事案件各类环境污染侵权民事纠纷案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资源环 境的部分物权纠纷案件.da64.net。 (4)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包括政府、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海洋渔 业部门等)为制止污染、破坏环境作出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的案件。 (5)其他涉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行政、刑事、民事以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找律师网。 。... ·南京市高淳区看守所会见规定、地址、电话 ·江苏省各市仲裁委员会住所、联系电话一览表 ·南京在线律师咨询 ·南京故意损坏财物罪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会见规定、手续和会见费用? 一般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 离婚是现代社会的高频词,因为离婚率逐日上升等原因。在离婚中会涉及财产分割等问题,对于有小孩子的家庭,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律是怎么规定关于的南陵离婚抚养费多少呢?今天跟着我们的文章一起走进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 什么是个人集资建房?个人集资建房,是指以各人为单位,亲戚、朋友和同事等之间自利性质的合作建房,其目的明确,合作的人员也相对固定,操作也很单纯。既没有向集资者支付一分钱的利息,也没有向不确定对象集资。总结起来说,就是所谓的自建自住,没有售卖环节。二、国家允许个人集资建房吗?1、个人集资建房,与其说是对一种新型住房构建模式. 劳动仲裁裁决超出仲裁申请范围可以撤销吗一、劳动仲裁裁决超出仲裁申请范围可以撤销吗?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如何区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和见习期 一、试用期和见习期的相同点:1、两者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刚刚建立劳动关系时使用的,是一个考察期、适应期。2、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以内。3、两者规定的劳动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正式职工。二、试用期和见习期. 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讨债 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讨债欠债还钱,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要是债务人在尚未还清债务的情况下就死亡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又该注意哪些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有没有权直接以债. 相关法律问答: ·建校费,律师:您好,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20 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2000年毕业分配在医学院工作,当时交纳了建校费3万元,现因工作调动,我可以要求退还所交的建校费吗?. ·王律师你好,我杜哥介绍找你有点事,我有个朋友借我几万块钱都8 王律师你好,我杜哥介绍找你有点事,我有个朋友借我几万块钱都8-9年了一直没还,时间长了给能起诉了. ·父亲想把房产转移到我的户头上 我父亲有一套小区住房,未还清房贷,现在想把房产转移到我的户头上,可否先把房产转移到我户头上在由我来偿还房贷,是走赠途径与还是怎样更简单省钱。(房子买了不到一年,大半年),还有我与老婆没有领结婚证,赠与的. ·拆迁补偿,我家的旧房子要拆迁了 我家的旧房子要拆迁了,独门独院的,平房加小房一共73米,加上院86平,拆迁办的说院子不给算平米,不给补偿,但是买楼房楼梯什么垢还算公摊面积呢,这个有规定吗?另外,现在平房拆迁换新房平米是按几比几换的?谢谢. ·我是一名司机,在邯钢上班开清扫车,因为罚款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我是一名司机,在邯钢上班开清扫车,因为罚款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遭到公司开除,他们违反劳动法,我想问一下申请经济补偿金,不知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咨询 我今年34岁,我老婆31岁,我和我老婆12年底结婚的。14年10月份生的小孩,刚满2周岁。婚后一直住在我老婆的房子里。有资产如下: 1、结婚前我老婆有一个38平米的小房子,总价33万。首付10万。. ·关于被诈骗方的赔偿问题。 去年9月,A君对我承诺只要给15W给她,她就帮我办好事,但现在A君并没有兑现承诺,经去公安机关的了解,A君的行为属于经济诈骗;去年9月至今,A君借了B君的11W以到期归还,现在B君已经通过法院对A君的房产. ·民事纠纷,您好!麻烦咨询点事 您好!麻烦咨询点事,事情经过是:2011年5月1日因我女儿过生日,我姐姐去取生日蛋糕,双方在超市停车场因出车发生纠纷,对方是女司机,说话很不文明,大声的谩骂,我的姐夫下车说了几句,对方说了更难听的话,他儿. ·申请重新鉴定,做法医鉴定如果只是受害方之间找的公安做的鉴定是否有效如果我们不服可 做法医鉴定如果只是受害方之间找的公安做的鉴定是否有效如果我们不服可不可申请重新鉴定.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一个人砍了别人家好多树!会有什么处罚吗?大概有上千颗. ·工伤。把律师的电话发给我 工伤。把律师的电话发给我. ·你好。可以加一下微信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官司微信“166 你好。可以加一下微信吗?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官司 微信“16605219147. ·律师,早上好,我家属在浙江省湖州市,中午在厂职工宿舍吃中午饭 律师,早上好,我家属在浙江省湖州市,中午在厂职工宿舍吃中午饭时,脑出血,哪段时间长时间加班,现在再康复医院康复,八个月后,无劳动力,估计今后生活自理都难,问一下,劳动法(厂里买了职工社保,有医保),在这生. ·请问,我孩子(高中)在学校里一同学跑着撞到我孩子,那同学自己 请问,我孩子(高中)在学校里一同学跑着撞到我孩子,那同学自己撞破眼镜划破眼皮,责任在谁?应有谁来赔药费和眼镜?. ·债务债权,他喜欢*博,他喜欢*博,07年欠信用社8000元,其 他喜欢*博,07年欠信用社8000元,其他不是很清楚. ·网贷借款2500借款期限8天,到期还款963这个是合法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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